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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妄之災_我的馬5停在大賣場地下停車場卻被暗算(A到)了(對方選擇逃逸)

樓主也真幸運剛好停在監視器照得到的地方

不然縱使要找也無從找起
佩服樓主的毅力,我的車子也有三個傷痕都是被人給撞到的,應該也是在賣場的時候,但當下沒注意到回到家才發現就自認倒楣><,樓主也很幸運剛好有監視器,祝福可以順利處理^^
?朋友曾經在賣場地下室發生擦撞,
警察到場表示所在地點非公共使用路面,
不屬於他們管轄範圍, 只能兩方協調處理,
然後就走了...
兩個星期前 再公司的停車場 也是被撞 連保桿跟葉子鈑 都破了

肇事者說有停在我車旁邊等10分鐘 才離開

我直接回他 睜眼說瞎話 監控錄到連續倒車撞兩次後 你就開走了

那裡在旁邊等10分鐘

肇事者又說 我不知道是誰的車 所以沒辦法連絡車主

奇怪了出入我們園區都要換證件 除了車上有園區停車證的不用換

難到你連去跟警衛說一聲 請車主跟連絡肇事者的話都不會説嗎

最後對方認賠2萬5千 連和解書都不跟我簽就給了 也許是肇事者是廠商

不想得罪員工 免的以後連生意都不能做

K4481 wrote:
兩個星期前 再公司...(恕刪)

說真的遇到會賠償的肇事者,無論是有心還是心不甘情不願拿出錢來
都算是好事,總比逃逸後找不到人賠的苦主好太多了!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tiway wrote:
女警官說因確認是屬車禍事故屬交警負責的範圍...(恕刪)

又有人說不屬於一般道路,那在停車場可以橫衝直撞嗎?
所以停車場不屬於政府管轄? 這什麼道理?
從路邊沖入民宅,也不屬於交警管轄嗎?總得有人來管管
Alen Hsu wrote:
又有人說不屬於一般...(恕刪)

平時沒碰到還真的以為這樣車撞車的事件
可以用刑法毀損罪的方式讓肇事者繩之以法受到制裁
但是實際自己遇到還真的無言,
肇事者的責任還比被害者的損失還要輕
若遇到不懂追究的人(花錢花精神花時間)還真的無責
還好是有投保車險(但是保費要每年付才有的理賠)
不然真是無妄之災
而小老百姓的心聲
不知道有誰能搞定?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看到這個,我剛好有個問題想問,

若是行車紀錄器是碰撞自動啟動錄影的那

種,是不是就不用擔心賣場監視器沒拍到,

一直想換自動啟動錄影的那種,但是懷疑

真的有用嗎?

飛輪爵士 wrote:
還好樓主有抓到兇手...(恕刪)

感謝飛輪爵士您的讚聲
只是假日到好市多購物停車,不是想停哪就能停哪,擠得進去後又有位子停算是不錯的了!
所以我不是很喜歡去哪裡(且又不會必較便宜)
慶幸這次剛好有監視器且有拍到事件發生的過程及肇事者的車號
不然會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就是這原因導致有些開高級車總是佔用兩格停車格,看來考照方式有待修正,分類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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