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shueh wrote:
治亂世還是要用重典,...(恕刪)
這個在台灣是很難推的,因為台灣流行愛的教育,多的是人權衛道團體
就像白X燕事件一樣,陳X興如此罪大惡極,照樣會有宣稱要捍衛人權的XXX律師要做他辯護律師,
在台灣就是賊也有人權、強姦犯也有人權、殺人狂也有人權,
偷車賊就算被抓到判了刑也沒啥關係,關個幾年出來又是好漢一條,
他平均一年偷個幾百萬物品,被關個幾年還可吃免錢牢飯,算一算很划算

跟陳X興一樣,強姦、姦殺那麼多條人命,破滅掉如此多個家庭幸福,還要求社會大眾要善待他的妻子小孩,
在台灣,最幸福的是罪犯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