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車子他有拆開檢驗什麼的花了工時按工時標準收費那當然沒問題但如果他只是打開引擎蓋(車主說的)就隨口說個10萬那這樣也要收2成估車費那就太黑心了就像車主說的萬一我車子已經撞到修車太貴數十萬我不修了打算直接報廢那是不是我也要付他二成呢不過如果車廠花了幾小時拆車檢驗估價(畢竟有些不拆開來也不知道要不要換)那付給相對應的工資是必要的不然每台車都進原廠花時間拆一拆說不修就不修還要車廠幫你把拆開的零件再裝回去那車廠我看早晚也要倒閉
如果需要收檢測費應該也必須事先通知,還要有車主簽字才可以收...才怪!根據"汽車維修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306E238316B5F61E&sms=C111DF90EDBE5FE7&s=3969119033045E4B一、各項費用之上限(一)維修廠擔保主要零件價格、服務費、拖吊費等各項費用不超過其揭示於維修場所之價格。(二)估價不得收費,如有拆裝,其費用另行約定。但不得超過原廠拆裝費用標準。也就是說保修廠估價根本就不可以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