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核心 wrote:
應該是我錯了.我不知道01那麼多人當法官或檢察官.不知道各位大大那麼會引文或法條判決.而且判決書大家那麼會用判斷確定文.法院現在應該都是各位先進開的.我.....甘敗下風
應該的

6核心 wrote:
展場屬開放空間.應該沒門的休息室.密閉私人或租用空間都有個人或公司行使之權利
馬自達 屬 商標著作權
不是公共場合之獨立密閉空間(有門之房間休息室).餐廳或超商內員工休息室不是公共場所
餐廳或超商乃屬大眾開放營利公共場所.有所不同...(恕刪)

6核心 wrote:
展場屬開放空間.應該沒門的休息室.密閉私人或租用空間都有個人或公司行使之權利
馬自達 屬 商標著作權
不是公共場合之獨立密閉空間(有門之房間休息室).餐廳或超商內員工休息室不是公共場所
餐廳或超商乃屬大眾開放營利公共場所.有所不同
因為不關己事.只是討論(此事應有對或錯.不光是只有一方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