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ce3469 wrote:
好強的啫血性,見獵喜...(恕刪)
停職?這是處份?應該是直接開除才對,看來台灣企業的【人情味】還是非常濃厚的,這也是我愛台灣的原因之一。
但是,這種事情可大可小,都己經擴展到這個地步了,停職是無法消滅這場火的。總經理還要當事人去找他?看著吧,搞不好記者馬上就聯絡到苦主了。
在這裡,我感受到眾網友的力量,可以讓市井小民得以伸張所謂的【正義】
估且不論這個社會上有多少的官怪陸離,但是畢竟我們身在一個號稱(法治的社會)
懂得運用的人,自然而然就會在法的槓桿佔居上風。就好比己離開律師公會知名的律師所言:法條比不過金條。
這個故事我看到了兩件事
1.當事人懂得保謢自己,懂得運用自己的權利以及法律的保障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雖然事出必有因,但是如果能更和諧的去解決這個事件,或許結局不是如此
2.眾黑衣人滿腔的熱血,為了伸張自認為真實的正義而拋頭顪灑熱血,洋洋得意
但是卻忘了自己的身份、職掌以及眼前的這台V8正記錄著你們犯下眾所不能忍的暴行
所謂的獅子大開口,讓我想到了之前的案子,某位騎著重機的醫生與人發生擦撞,手受了傷,
結果因自己本身的專長是手術,卻讓對方判賠上千萬,還自喻為王健民的事件是一樣的意思。
當情與法與理這三個焦點無法在同一條線上的時候,吃虧的往往就是所謂的一般老百姓。
套一句軍中所說的:事情可大可小
可大的事情,那怕你只是忘了簽個名,就可以移送禁閉室
可小的事情,就算你不假離營還酒駕,也只是留營察看。
這件事情絕對不會那麼簡單,因為己經大到一個程度了,我想事主可能也未必料想的到會蓋大樓蓋到月球這件事。
而這群正港的台灣人,也應該知道凡事要顧全大局,就算你們人真的很好,有GUYS,夠團結,講義氣、孰不知這樣子的行為會讓多少人不好過年……請自省。
我反對您的看法
去那種展覽擺攤,本來就是人擠人
自身的安全要多注意點,客戶的安全更應該要注意
人那麼業務關個車門還會那麼不小心打到別人的頭,如果再粗心一點可能連手指都被夾斷
假設就算是原PO借題發揮在現場無理取鬧好了,MAZDA現場的工作人員那麼多...
大不了就是請警察來處理而已,沒有必要嗆聲大小聲吧!
如果單純的只有不斷的道歉沒有嗆聲,今天MAZDA的形象就不會搞到這種地步
impreza8577 wrote:
我認同你的看法
去那種展覽,本來就是人擠人
自身的安全就要多注意點
得饒人處且饒人
看到這種事
想想如果哪天,我在停車場關行李箱門
敲到了自己靠過來的路人甲,除了說聲不好意思外
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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