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0920546045 wrote:
唉~同樣身為汽車業務...(恕刪)
所以喜歡又想做汽車類的工作應徵就找車廠保修的維修員技師或者保養廠接待員,好像壓力沒有業代大,當然要作保修車子的工作可能乙級汽修證照要拿一張才行!
kindking1021 wrote:
公司政策很惡劣沒錯,為了維持固定的利潤而犧牲底層員工的利潤,間接變成老鼠會的經營方式,這是公司自己的選擇。不想玩這遊戲之前,其實就連簽都不該簽,或自己離職,好好想清楚自己的後路。除非你有籌碼,要求公司為了你改變策略或通融,否則真的沒什麼好談的。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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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公司或經銷商制定這制度
就是個錯誤
嚴重侵犯了勞工基本工資權益
不合法的制度 , 產生扣款也是不合法 , 獎金也是不合法
勞資方本來就應該依照平等互惠原則
而不是任由資方訂立不合法的勞動契約
而勞工只能選擇留下接受 , 或自己離職 , 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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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如果糟糕這樣的雇主 , 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公司再怎麼扣款 , 都不能低於最低基本工資
公司任用業代 , 如果未達工作目標 , 在試用期可以免職
不是試用期可以依法資遣
用任何規定或遊戲規則 ,讓勞工工作一個月連基本工資都拿不到
甚至要倒貼
即使勞工簽了 , 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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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所有的汽車經銷商或製造廠 , 都拉下水
認為有這樣的情事 , 是常見的行為
大部份的汽車公司 , 獎懲制度會有
但守法的公司
一定會發給業務代表 , 最基本的工資以上
認為勞工(業代)不適任 , 就依勞動契約 , 勞基法處理
而不是任由雇主苛扣勞工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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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件
建議管轄之縣市政府勞工處及國稅局
應該馬上進行勞動檢查及調查該經銷商有無逃漏稅捐
給客戶之銷售折讓 , 配件有無漏開發票
惡質的經銷商 , 消費者應同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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