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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天剛交一台馬3 4門 想請教同是開馬3的車主

kazuto wrote:
不不不,現在正值敏感...(恕刪)

不不不,會不會有人跳出來說"出去,現在"

upurs123 wrote:
我開馬六的正在跟律師...(恕刪)


我也蠻好奇的...
研究有結果了嗎?
我覺得#15的去尋求法律途徑還情有可原
人家都指名道姓開"Mazda 不覺得見笑嗎?"
難道他不能跟律師研究有無"牽涉公然侮辱?"

人家女業代在自己的FB上面闡述自己的不滿
有人叫你們去看嗎?
你們是他的FB好友嗎?
他在FB上有罵那位被撞到頭的人嗎?

人家自己在FB上抱怨
每個人都跑去看
還直接把對話內容複製下來
我想在女業代沒有指名道姓之下
某些人圈幾個紅圈圈說要尋求法律途徑

試問各位是事主嗎?
有本事在這邊蓋大樓
一個人還蓋了不少樓
怎麼不去把那幾位挖出來開個記者會對簿公堂?
(不好意思小弟沒本事有勞諸位了)

還有個未在轉貼文章內容時已經違反肖像權與著作權法
當創作者完成一項著作時,這項著作『立即』享有著作權,馬上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即『創作保護主義』
,因此,著作權是在著作完成時立即發生的權利,也就是說,著作人不須要經由任何程序,也不必登記,著作人即享有著作權。
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還有呢!我跟這次事件所有人員全不認識
要砲請便
我也來學學別人的"尋求法律途徑"
各位加油啊!

我蓋的一塊磚好過你們蓋的好幾層樓!
這是我在Mazda文章區塊第一篇也是最後一篇
要砲的我也是拿份雞排班張沙發來坐著看

記得"尋求法律途徑"人人都會
這是網路世界
鴻霖車業 PONY ........鳥松大帝國

ben8888888 wrote:
引擎蓋回原廠稍微調整...(恕刪)


這個好 這個好 這個好
15151515

druhx1983 wrote:
妳這是什麼歪理啊那是...(恕刪)

通常工廠產品完成後 並不會每樣產品都進行品管檢驗
只會在同一條生產線 同一生產批次進行隨機抽樣檢查!!
upurs123 wrote:
我開馬六的正在跟律師...(恕刪)

什麼保留法律追訴權 沒這種東西 只有你要告不告而已
法律上根本沒這種東西 六個月內你沒告的話 時效過了誰都沒辦法受理偵辦~顆顆
abc950514 wrote:
...(恕刪)


........................................

upurs123 wrote:
我開馬六的
正在跟律...(恕刪)


趕快告阿 別只會討論而已



看到有人用「保留保律追訴權」的字眼我就想笑,

你可以去問問你的律師朋友有沒有意義,

不過之前看到士林地院的某庭長也用這字眼

一般民眾被媒體誤導也是正常的。
法律追訴權不用保留~
始終存在~保留各屁啊~
去找真的律師問一問吧~
保留保留~是電視看太多?學人說話嗎?

upurs123 wrote:
我開馬六的正在跟律師...(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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