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太子時,就有一定要賣Carry1.3平台車的規定,責任台數視上個月業績而定,1~2台,別以為1、2台而已,應該不難,各位看看路上能見度就知道了…沒賣到一台扣9000,如果你那個月責任是兩台的話,都沒賣到就扣18000(不含其他)有時薪水單下來都負的‥你賣五台solio,扣! 賣Carry!讚,起碼保住底薪。他媽的,難怪這公司會倒。
一一看完討論串才知道,原來這樣的制度不僅存在於保險與房仲業,各大車廠不論國產進口皆有此狀況,業務難為呀!但後來想想連日常生活用品的業務其實也有相同狀況。之前曾聽過養樂多媽媽也是沒有底薪,僅透過一瓶一瓶單價銷售,賺取中間的1-2塊的金額,甚至若有即將過期的商品,有可能還需要個人吸收此成本。乍聽到覺得很不可思議,覺得怎麼會有媽媽願意加入養樂多行列,也直覺性認定養樂多總公司是剝削這些媽媽,但後來才知道對於部分媽媽而言,這樣自由的工作時間,雖然賺取的金額很低(一個月應該只有幾千塊),但相對而說卻可換來兼顧家庭的空間,另外對於無法找到正職工作的媽媽們,養樂多公司也是提供一個工作的機會。只能說業務難為,下次大家買東西殺價前,還是體諒一下這些業務吧!
babyfish0226 wrote:難怪我之前買車,我的...(恕刪) 呵呵~您的購車過程與內容我不了解~~不過欺騙真的是不對的行為~小弟只能用經驗來判斷幾點可能:1.遇上黑心業代~~真的是不對的行為~2.業績告急(快掛了~被公司逼急了~) 怕你跑掉~很多事情不敢講事前都說好好好~~是是是~~有有有~~行行行~~可以可以可以等領牌了(業績到手放鬆30%~)交車了(100%放鬆)~事後"青菜"啦~~我的經驗是 機率80%是"選項二" 20%是"選項一"
其實很多行業也這樣搞,目的是為了逼人走路一個當業務的若是連續兩個月都沒有賣出半台,對公司的貢獻是"0",況且也簽名同意了...看來只能跟公司談的是當初簽工作內容是雇傭關係還是委任關係,若是有底薪,算是雇傭關係,像這幾年的保險業已被要求,工資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資(即使有簽大家樂也一樣)記得到勞工局協調時要帶薪資單
如果覺得賣車很爛 那就不要做啦 怎麼會這麼多話呢制度爛 離職 看誰最大喜歡打滾也好 那就繼續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存之道像那些拿基本薪資的 有時間在抗議怎麼沒有花點心思在想說 我如何跳多這困境 就只會跟著別人抗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