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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hankjht wrote:
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要...(恕刪)


本日最中肯, 給你按個讚!

hankjht wrote:
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要得理不饒人
反應過度,就算是對的,也會令人反感....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出去! 現在!
Michael_0727 wrote:
不想討論太多...(恕刪)


出去

現在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Michael_0727 wrote:
不想討論太多。我只是...(恕刪)


不想討論太多。我只是說我的感受!
業代人多就是正義嗎?還是另一種暴力?
在所屬的公共場所有人員受傷
受傷的人有其權利要求所屬單位幫忙處理 (不管是人為的還是非人為的)
所屬單位有義務替給受傷的人必要的醫治(甚至就醫)
這件事情很糟糕的是
第一線的服務人員讓顧客受傷竟然只會說抱歉,不懂得給予必要的救治與詢問顧客受傷情形需不需要就醫
後面的長官竟然讓也不知道如何處理人員受傷問題
真不知是公司沒教育還是員工沒學好
兩者都是

全部相關人員都該去上課
到底廠方有沒有派高級主管階層陪當事人去醫院了?
還是
發發新聞稿了事?

這又是提油桶來滅火了.....

我說馬自達被01鄉民鞭也就算了

發這種文 感覺反而是更加挑撥消費者的反感





事發以來我就一直試著揣測當時車尾門打到頭的場景,
後來開車時看到路上的休旅車及Mazda5時也會很用力的觀察與想像,
是怎樣的相關位置會讓人關門時完全沒看到有人在危險區域內?
這車屁股再怎麼大也沒大到有人站在尾門活動範圍內卻看不見吧?
大家可以實地擵擬一下.

怎麼看也無法理解,關門的人就算有人擋在中間,也不可能完全沒看到啊!
除非是擋住視線的人跟妳的距離非常靠近,差不多要貼在身上了才有可能完全遮蔽吧.
話說回來如果真的靠這麼近,視線被擋成這樣,還敢這麼放心的把門往下關?
我只能說今天沒造成更嚴重的傷害真的是老天保佑這位女業代!是保佑她喔!
這已經不是不小心了,是無警覺心,是沒有責任感的行為.
更別提事後還在FB上發表那般言論.

很多人都說樓主沒事鬧,得理不饒人,但我不這麼認為.
我可以想像當時苦主所受的驚嚇與疼痛.

我有很多次行車中被行人及莽撞駕駛者驚嚇的經驗,當下是受驚氣得破口大罵,
之後是想到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而嚇得發抖.

如果今天苦主是自己或家人,如果運氣不好後果很嚴重呢?
還能如此事不關己般的輕鬆態度嗎?
而且這也無關肚量,這是安全問題,安全問題是不應該妥協的.

至於其他業代的態度就甭提了,服務業這種表現不是0分而以,根本就是負分.
三和的公司文化讓人不敢恭維.
cmyclccc wrote:
只是
又不是真的遇到有拿刀槍的黑社會
遇到人家大聲
遇到人家嗆
就軟下來
跟人家當什麼父親?


看起來
你只是個仍在叛逆期的小孩﹐沒什麼資格說別人如何當父親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看起來你只是個仍在叛...(恕刪)


是肛門期...不是叛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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