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交通部記者會
交通部路政司專委 李昭賢表示,
「我們這次是要他(馬自達)確保,他的一個再次重新召回的有效性,
他如果真的沒有完全辦法有效(修復)的話,我原則上會去思考就是說,
可能會用消保法36條適用檢討開罰的依據。」
台灣馬自達公關經理 高晟哲強調,
「這次改正就是強化硬體檢測方式,我們認為這次是有效的。」
馬自達強調將強化硬體檢測,並且宣布5月6日後車主可以申請,
增加「引擎負載」及CO2檢測方式。
交通部強調,要確保二次召回的有效性,如果再次召回維修無效,
可依消保法開罰六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2019年中以前 發生瑕疵數量1013件
2019至今快2025年了 累計總發生瑕疵預測2000~2500件
(已請求交通部公開數量,以交通部公布為準)

在交通部會議時陳司長也說召回改正要確保有效信及可行信
如果在發生瑕疵要重新召回改正到有效為止
另可依照消保法等開罰馬自達
車安中心既已分析認定馬自達 2 型進口汽車之召回
改正作業未符合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安全性,
依召回監督辦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
交通部應即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安全性調查,
並公開調查經過及結果,
俾利社會大眾監督該公司確實執行具體有效之召回改正作業,
以維護用路人之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