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的笨 wrote:
108/03/19 中午12:56分時許,我(2017 Mazda 3)遭受一台車瞎眼式的倒車撞到,對方一下車問我有沒有按他喇叭,我說我只有輕輕點一下,他便說,
「你要按大力一點久一點,不然我怎麼聽得到?」
而當我說我有全險,對方居然告訴我:
「我的保險只有保賠對方沒有賠自己的部分,可不可以請你告訴警察是你撞我的,這樣你的保險就可以賠償我了?」
我立即拒絕並委婉的說:
「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臺灣到處都是監視器。」
他看了看發現果真有一支監視器正緊緊的盯著他便喃喃自語的作罷⋯
我說真的發生過三次車禍都是被撞,這個是我聽過最誇張的,而且他自己開賓士、太太開寶馬,居然出這種下三濫的主意,是想害我背上偽造文書嗎?😕
接著到了警局做筆錄,他先到達並先做完筆錄,而我則是拿著行車記錄器在後面等著,他做完便先行離開,我給了檔案給警察時和警察一同觀看影片,影片中確定我方為靜止狀態,此時其中一名警察直接用很不齒的語氣說:
「你看你根本就沒動啊!他還在那邊說什麼你有動,說得好像是後車撞前車一樣!」
我真的很傻眼,因為在我面前一副多負責任的樣子,背後卻不照實說!
現在問題來了,我提出原廠修復4-5天的工作日期間(不含假日),要麻煩他負責我的上課上班交通,我的工作是家教,追著時間跑的鐘點費,沒有車就剩下計程車這個選項了,機車是因為我曾出過車禍摔斷了腳,家人和我自己都害怕再騎機車,尤其是長途(台北-新北),而我依然乖乖工作決定只需要對方理賠交通費7天含假日為$8,900元⋯
但對方一聽馬上說,我開了30幾年車,也很懂啦!凹進去而已扳回來1天就好了,原廠那邊太扯等等的⋯
問題是我的車是2年內新車,我當然不要在外面修,而且在哪裡修也是我的權利、權益⋯
到這樣我已經無奈了,而我問保險公司專員,他是表示台灣的法律很爛,沒有交通代步費這一項,後期可能不只是拿不到交通賠償,還得被零件折舊率變成我方虧本⋯
我想了想,這會不會太保護加害人了?我方0肇責居然最後拿不到該有的賠償反而是我要賠錢?什麼莫名其妙的法律?
我爸目前很生氣,因為我家也不缺錢,單純只是覺得該負的責任負一負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感覺上不好,我爸決定要提告了⋯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想法呢?👀感激不盡
看行車記錄器影片,你100%無肇事責任
對方只是耍垃圾想把肇事責任凹到你那邊,順便騙你的保險公司付錢給他修車,還會害你明年保費增加
假如你真的配合對方講的話
原本肇事責任你0對方100%,很有可能變成你80對方20,甚至你100對方0%
再來你在意的交通費求償
你先看看你行照上車輛是登記什麼用途
一般自用小客車是沒辦法求償的
除非是登記營利用車
正因為法律上對於自用小客車的部分沒有依據
所以保險業者才有代步求償的相關項目
只是不知道你當初有沒有保這一項
去年假日全家出遊 晚上10點回程停紅燈時 綠燈剛起步就被後方撞屁股
下車處理過程看到對方車上螢幕還播著綜藝節目應該就是看電視分心踩大腳
在警局由他先筆錄 聽到他告知警方他的行車紀錄器故障 並說是我突然緊急剎車造成
幸好我有行車紀錄器 畫面顯示剛綠燈車剛起步就突然撞擊搖晃
等筆錄完已近午夜
結果當時對方找來的修車廠朋友還說:就交給保險處理 不是這次事故造成的 他們不會賠
想到因為對方的疏失 耽誤這些時間 一早小孩要上學卻還不能睡 現在還說這種話 好像我這邊會趁機A錢
一整個不爽 立刻嗆了回去
我後來還只到民間車廠維修 期間因家裡沒有其他交通工具
每天妻小的上班上學真是一大問題卻只能自己設法解決
所以也覺得完全肇責的一方理應負擔維修期間代步費用
平常喜歡看論壇大家能就事論事 經驗分享
甚至因而增長見識
獲益良多
至於酸民刷存在感秀下限
建議樓主直接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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