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將我努力賺的“現金12萬”,用在我自家人身上或我的馬5車上,
而不會無條件送給別人花,
況且~~那12萬是我的錢,憑什麼讓別人去“操作”!!
新車折扣小沒錯,先買先享受/晚買享折扣也沒錯,
但等到折扣大的時候,仍是得由消費者努力做功課才能“尋獲”可以得到的折扣,
有做功課折12萬,沒做功課就等著送錢給別人來幫你“操作”,幫你花!!
“買” “賣”真的是得各憑本事,各顯神通,實在有些累人。
wayne36183512 wrote:
沒有要混淆視聽
這...(恕刪)
wayne36183512 wrote:
NO
對馬自達公司...(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