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訂
所長態度良好,說明:
就總經銷的觀點,前100名『交車』的才會有手錶+五件式原裝套件,而並非前100名『訂車』。
所以,我要正14的車子,真的沒辦法履行(手錶+五件式原裝套件),最多就是(手錶+三件式原裝套件,也就是原來9月16日之後訂車的條件),並且表示會懲處業務。
我的回應:
不勉強,如果是這樣,就退訂好了,我可以再等原來自己等待的車,反正我也還有舒服的車子開。
業務的部份,他也算用心,否則不會在9/15那天,特別在所內發動車子讓我聽聲音;至於最後無法履行的部份,看起來與總公司的政策、方向有關,不能完全怪業務本身,沒有必要因為這樣而懲處業務。
附帶一提:
假設網友有訂的是柴油版,訂單有寫五件式套件的,可要注意一下;在柴油車第一批到港數量不多的情形,如果無法在前100名交車,是否尚能履行五件式原裝套件,不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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