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yuan wrote:牽扯到法律的事,發言...(恕刪) 講白一點,購買汽車時所簽訂的契約,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就算是看車後馬上簽約,也可以反悔!依法律規定,只有在車商先拿契約給消費者審閱一定期間之後,簽訂的契約,消費者才不能反悔!反過來,假如消費者看車當場簽約,車商有沒有反悔合約內容的權力??答案是:沒有~因為消費者保護法保護的是消費者,而且一定期間的契約審閱,是為了讓消費者有時間熟悉"非本業"領域的事項,車商是提供契約以及經常簽約的一方,自然沒有所謂契約一定期間的審閱期,不能主張契約內容無效....上述關於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的這個部分,其實實務上也是有方法規避,就是在簽約時於契約的尾頁或是首頁,將日期推前一定期間,並加註為領取合約的日期,讓消費者簽名,即可規避!然依上述方式規避,若造成消費者的損失,則又有刑法中"偽造私文書罪"的討論空間....以上,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