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更不會讓消費者予取予求.
但合理的絕不會虧欠.
更重要的是日本企業和消費者彼此大多數都知道自己的分寸在哪.
(當然奸商跟奧客依舊存在,只是比例很低)
加上社會目光的壓力,誰也不敢越矩.
台灣的社會現況是虛的民主理性,
社會的目光也大多是自掃門前雪,
養出一堆財團爺和消費爺.
企業和消費者都應該受到教育,
爭取合理的權益外也該了解自己的分寸.
人與人的相處之道是理性溝通,平等互惠.
合理的可以爭取企業就該拿出來,但不合理的消費者就該節制.
顧客至上這類教條,
在百姓的相互理性尊重水平不夠到位的情況下就會變成一種惡性循環.
當店員的時候就卑躬屈膝,當下班了脫下制服就變成大爺.
彼此享受教條帶來的惡果.
是商業極致化的手段,但卻不見得是人與人的和諧相處之道.
伶娘玩祖瑪 wrote:
消費者本來就有權要求...(恕刪)
民法規定
第 249 條 (訂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四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伶娘玩祖瑪~~ 別再亂說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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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除非你今天是取車日期當日~比如他們廠商沒車給你~或是責任歸屬在廠商~~~你則可以要求退訂~
假使今天是你自己個人因素~~~而想退~ 可能依法得返還加倍訂金 ~
1.我非常明白退訂是我與經銷商的事,我會與經銷商處理。這篇文章的重點是我與台馬客服互動的過程
2.訂單一定有,只是我看了一下,怎麼馬賽克都會看得出這是那一張訂單,我也不想成為黑名單,被加註文字,所以恕不公開。如果台馬對我發文內容質疑,歡迎請不擔心錄音的人下週再跟我連絡,電話台馬客服有,另外,訂單上的名字跟我留給你的姓氏是不同的。
3.浪費廠商資源的指控太言重了,客服專線是給所有人打的,我只是要找個能回答問題的人回答我的問題而己,YES/NO的問題,不用過度曲解。
4.再者,我打字也是花時間的,有人很閒沒事幹也許會如此,但我不是,這也不是取暖文,是分享文,我自認,幾萬塊我還損失的起,只是跟客服的互動讓人不敢苟同。
5.對於持不同看法的朋友,我尊重你的觀點,謝謝指教!!!如果你是台馬的人,現在不是滅火的時刻,現在是【再造】的時刻,比起其他品牌,你們更有機會從新來過,置之死地而後生,危機亦可是轉機,希望你們不要把焦點放錯了,在這論壇羸了,又如何呢?
6.如果對mazda沒好感,也不會花時間在這一版了!以上~
PS.手上事多,如無回應請見諒....絕不會消失的!
甜心小菊花 wrote:
民法規定第 249 ...(恕刪)
這次台馬的2個事件處理的真的很誇張!
K頭衍生出的是業務的教育訓練出問題,
黑名單表示台馬的鏍絲鬆了,內控有問題。
不過說實在的,其實各家車廠都差不多,
否則01也不會有這麼多鄉民上來抱怨各廠牌了!
退訂要先看訂單條款,法令規定,然後找被下單的經銷商,
若經銷商自己不依條款法令而跟你「盧」,當然就找總代理,
這是很基本的常識,相信大家都知道的。
若大家要像版主一樣反應不滿情緒,找總代理反應也可以!
但退訂一事跳過經銷商直接找總代理要求告知一些事項,
總代理恐怕也沒辦法答應你啥!這情形到別廠牌也是一樣的。
相信若我是向北都訂車,但因為別人的事件就覺得不爽,
直接去找和泰問退訂的事,那和泰一定不會理我,
一定還認為我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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