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這篇文章好像在保護業代阿"敲到人當然有錯在先但被敲者的反應雖然不能侷限但也是不能過頭業務也不可能在被敲者理性反應下會有如此驚人的反應一定是很氣才會如此我覺得甚至是我可能也會如此就算是我的女同事有錯在先但我也會保護一直道歉的女同事因為我不是聖人"客人也不是聖人驚人反應?你應該看影片甚麼叫做客戶至上就算是"奧客" 也是要理性對待可是看這些業務態度 像是想幹架的樣子連衣服都脫了一點業務的該有禮貌都沒有後來客人也都說了要面蘇利達目連給都沒給就這樣被"請"出去
這事件說明了,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地方,任何人做的事,都可能被放大被公評,錯與對個人角度不同,做錯事要負起責任,也必須更注意自己的言行。這是我看此事件的感想。這件事都個有對的理由和錯的地方,一直針對錯的地方,它就是錯了。
小弟覺得我們台灣人很注意"情理法"所以被 k頭的事主,把影片po上來,當然就引起很大的共鳴.可是人是不能依靠的,唯有法律可以.所以公司在經營,國家要長治久安 ,必需要依循"法理情"的先後順序.今天馬公司有人出來向被 k頭的事主道歉,除了是01的鄉民公憤之外 ,很大一部份是馬公司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腳,人家都有錄影帶了,搞不好還找得到目擊証人.業務傷人的過失,公然侮辱呢?好像還有恐嚇?小弟對於馬公司從業人員這部份的作為是不敢苟同的.至於誰是誰非,我又沒在現場,我怎麼知道呢.
欠你10 wrote:這社會到底怎麼了我原...(恕刪) 一樣米養百種人有人被k到就是笑笑不置之有人卻要人家負責k到人這事就是失誤而被k者你能確定就是哪一種?還是你只能接受笑笑那一種?是說你天真,還是?......老話一句:別硬要別人接受你的看法想法做法並且被k者的態度並不是個重點縱使他就是個一定要人負責個性的人那服務業就服務不了這樣的人嗎?別把你的不能接受變成無法忍受
欠你10 wrote:沒有人是十惡不赦的我...(恕刪) 回應您說的,在下其實也認同,原諒這兩位無知的業代是很簡單的。但這是指原諒"人",而不是事情。如果這兩位業代有認真的、誠心的看待這件事情及道歉,而不是在01上公然的指責客戶不對,我相信我也會原諒這兩位。在別的大樓我也有說過,自己從事門市將近十年,再不爽都要往肚裡吞,跟別人抱怨絕對不可以讓別的客戶聽到,這是業務的基本守則。但好死不死,這兩位及當事人王姓業代在FB及01發抱怨文,但又好死不死的FB與01都是公開的,造成其他潛在顧客都看的到抱怨文。我相信大家砲的是連基本的"業務道德"都不懂的三位業代(加三菱的共四位)"的態度而不是人,這樣您有了解嗎?犯錯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犯了錯還不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