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7018 wrote:
小弟於昨日下班 於...(恕刪)
肇事逃逸一定要有證據才會成立 可是版主是被撞
就算對方反咬一口 可是事實上是對方撞人 不是被撞 他絕對沒有證據去證明自己說的是事實
就算對方去報案 就算對方說謊被撞 但是沒證據就是沒證據 到最後也是不了了之而已
只是版主可能比較麻煩 要去警局做筆錄而已
我曾經也在路上被撞 對方跑了 我也受傷了 我當時就叫來警察 也去驗傷 也記下車牌了
到最後去警局做筆錄很多次 查出車牌 也找出車主 結果是AB車還是贓車我也忘了
撞我的是男的 但車主是女的(事實上車主已經掛了)
車主家裡的男人 也跟我看到的都不一樣(而且事發時間他在公司加班 有證明)
重點是 我被撞的地點也沒監視器 一切都只有撞我的人 跟我自己明白
我可以跟車主求償 因為它們沒保管好自己的車 讓它變成犯罪工具
可是警察說對方是老實人 就叫我算了(或許是懶的辦了吧) 而我也只是小輕傷而已
想說就算了 勞師動眾 最後也沒罰到撞我那麼人
因為時值下班車多時間 本人停於車列中第一台 綠燈剛亮 起步後 斑馬線上有一個闖出來的小孩
因本車速度不快 所以立即停止 該員超過其他機車後 追撞上本車
後頭的車子 也都立即停止 造成整個車道回堵
因為本車為停止狀態 且該員從後頭追撞 故本人猜測本人並無任何責任!
我跟他表示 我有保險需要警察辦筆錄 才可出險 他卻急著想離開!
我說: 你有受傷嗎? 他卻回答我 讓我走就好!
我說: 你把我的保桿濘破了 他卻不敢回答我!
最後我在確認他是否受傷 他還是說 只有一點皮肉傷 讓我走就好!
心想: 這應該是一兩千元可以搞定 就想說別再為難他了
今晚去原廠估價 整個後保桿連工帶料帶拷漆 約七千五百元 著實讓我吃了一大驚! 也讓我有點沮喪!
原來當好人 真是需要很大的付出!
我只是個普通的上班族 有小孩家庭要養
但是看到大多數的網友 還是會跟我做一樣的事!
就讓我覺得釋懷了! 得理饒人 應該也是一種修為吧!
希望他一切安好! 因為他顏面燒傷 我實在看不出他當下的心情!
就讓這件事過去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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