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人血汗錢買的愛車真是可惡...話說以前我老爸車還是新的時候,只要停外面長時間時...他都會拔引擎室裡不知名線路起來...他說這樣小偷就發不起車來...要找原因也要一段時間...搞不好我以後買車也來用這招...
我以前發表過一個想法,竊賊不用關,直接送到集中營;讓他們在集中營做苦工、賺錢來還那些曾被偷的(不管是車、或是住家遭竊)受害者。還完後才可離開集中營,還不完,做到死。台灣的人權人士、及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壞人講人權,被害人的人權誰來伸張?車子我只被偷過腳踏車,機車/轎車都沒有被偷過;但家中遭竊兩次,損失金額可以買輛百萬轎車。我的人權在那裡?
PC Liao wrote:竊賊不用關,直接送到集中營;讓他們在集中營做苦工、賺錢來還那些曾被偷的...(恕刪) 這個主意好,還可以停止引進外勞,不要讓他們賺走台灣人的錢&擾亂治安。alisa0656 wrote:警察也失望~以前還沒有那麼討厭警察的...(恕刪) 很奇怪,隨著年紀增長對警察的討厭也跟著增長。想以前小時後還想過長大要當警察勒,回想起來覺得真可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