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了!!!!!!!!家屬認為嫌犯只是要逃跑而已~警方執法過當~找縣議員張XX的(忘了名字)要求要國賠~~不過檢察官看過影片認定衝撞達八次之多並無執法過當的疑慮anyway...家屬還是上訴了!!!!!--難到真的有專屬律師在扇動家屬去打這種官司?BTW, 上次大陸那個迷姦嫌犯被動私刑致死突然覺得他要是在台灣搞不好就可以繼續犯案了台灣~除了是經濟罪犯的天堂~似乎離一般罪犯的天堂也不遠了~!!
dreamkloof wrote:警方執法過當~找縣議員張XX的(忘了名字)要求要國賠~~ 很多人認為台灣的治安不佳,是因為法律規範不夠,其實是一大錯誤。台灣的法律其實算是非常嚴謹的了,台灣最大的問題在法律的執行面,除了大家抱怨的警察及法院方面,其實大家都有一個錯誤的心態,反正犯了法就是找民意代表出來關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黑的坳成白的。大家早就忘了所謂代議士真正的意義是啥了。嗚...不過這好像也是國內政治的悲哀吧,所有的政黨,學校教育等也從不教育大家這方面的事。
對不起各位,人死已矣莫再怨懟!偷東西的是有罪,但不至死.其實台灣治安差,政府不用負責嗎?整個台灣社會已亂!貧富差距懸殊,窮人無立錐之地.媒體整天報導老少配,哪個人買豪窄,誰殺人.....無任何理想與光明面不然就是報扁家.墮落至極.災難會遠離你們會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