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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偷馬3的小賊 昨天在龍潭被警察格斃了

這兩天會不會家屬又找立委出來開記者會啊!

說啥只是被嚇到,不小心踩到油門,警察用槍過度,草菅人命之類,要員警賠個幾百萬之類啊。

葉元元 wrote:


那悶既然偷的刑責...(恕刪)


有衝撞這個動作那就更明顯了,就像其他網友說的,嫌犯搞不好是販毒或是吸毒者,這種人逮到更應該直接槍決,反正出來後再犯機率也是高的嚇人,危害社會。
警察應該沒事吧~~報導說檢察官有來勘驗過並沒有防衛過當或是用槍不當的狀況~~
YA~~
出現了!!!!!!!!

家屬認為嫌犯只是要逃跑而已~

警方執法過當~

找縣議員張XX的(忘了名字)

要求要國賠~~

不過檢察官看過影片認定衝撞達八次之多

並無執法過當的疑慮

anyway...家屬還是上訴了!!!!!

--

難到真的有專屬律師在扇動家屬去打這種官司?

BTW, 上次大陸那個迷姦嫌犯被動私刑致死

突然覺得他要是在台灣搞不好就可以繼續犯案了

台灣~除了是經濟罪犯的天堂~似乎離一般罪犯的天堂也不遠了~!!
謝XX當年都出來幫陳進興打官司了。

這個年代加害者的人權完全比過受害者人權。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希望不會又有人說:

這個偷車賊 平常很乖, 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打死活該
警察雖然機車
但他執行公務有個萬一
當然先把賊給斃了

乖乖停車.幾年後又是個好漢....笨
dreamkloof wrote:
警方執法過當~

找縣議員張XX的(忘了名字)

要求要國賠~~



很多人認為台灣的治安不佳,是因為法律規範不夠,其實是一大錯誤。
台灣的法律其實算是非常嚴謹的了,
台灣最大的問題在法律的執行面,
除了大家抱怨的警察及法院方面,

其實大家都有一個錯誤的心態,

反正犯了法就是找民意代表出來關說,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黑的坳成白的。


大家早就忘了所謂代議士真正的意義是啥了。


嗚...不過這好像也是國內政治的悲哀吧,所有的政黨,學校教育等也從不教育大家這方面的事。
dreamkloof wrote:
找縣議員張XX的(忘了名字)


不找機會上電視曝光一下,大家會以為沒在做事
但沒料到引起的反彈比沒做事還慘


對不起各位,人死已矣
莫再怨懟!

偷東西的是有罪,但不至死.
其實台灣治安差,政府不用負責嗎?
整個台灣社會已亂!

貧富差距懸殊,窮人無立錐之地.
媒體整天報導老少配,哪個人買豪窄,誰殺人.....
無任何理想與光明面不然就是報扁家.
墮落至極.

災難會遠離你們會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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