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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達只懲處自己.怎沒對攝影者提告


icehero wrote:
我可沒說要惦惦 況且有種開版就要接受公議的準備 而不是在那(你不也是 你還不是......)不然就包起來回家吃自己 開舍版...(恕刪)

你不包起來.是你家的事與我無關.反正你這種人多的是

6核心 wrote:
你不包起來.是你家的...(恕刪)
還是吞不下去
假設真的給他提告了,

換來的只有更多的撻伐批判,

品牌企業形象盡失!!
又來一個死不認錯的人
被敲頭哥怎麼還不去告交流道過失傷害?
怎麼不去告脫衣哥跟出去哥恐嚇跟妨礙自由?
外加要求台馬賠償極度恐懼下的精神損失千萬賠償?
這樣事件才有辦法落幕吧

icehero wrote:
還是吞不下去...(恕刪)

你也吞不下去嗎?
6核心 wrote:
自己開版,又狠狠打自己巴掌....這是哪招???
自己來看板.又想打別人嘴巴....這是哪招???
..(恕刪)


是呀....
只是還沒出手
就看見您自顧自地狠狠賞自己巴掌
想要幫您抱不平而已
有冒犯之處
勿怪~勿怪~^^
實在看不下去

你真的是學法律的?
馬自達商標著作權?
商標權是有啦
還著作權
更扯的是商標著作權這個名字
真是兄弟你所獨創 領先全球

還在說侵權行為可以告
你讀的是哪國的法律


6核心 wrote:
展場屬開放空間.應該...(恕刪)
走到地上去 wrote:
馬自達要是告下去的話...(恕刪)


這才是不提告的正解....開版者,了嗎? 公開場合拿攝影機拍攝是不犯法的,除非有特別註明者不在此限。那條杯杯抓酒駕的也拿攝影機拍,我可以告條子嗎? 行車記錄器把所有車後牌照全都錄,我可以告裝行車記錄器的車主嗎?

所以不用在意拿不拿DV的...別摸糊焦點,焦點是男業務的態度!

話說01多少人拿相機拍SG...那SG不就要告一票人了

只有被海放的份 wrote:
民法允許的私力救濟

<<民法>> 第149條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

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民法>> 第150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

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恕刪)



正解~~~~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是偷拍還是自拍啊?


偷拍有罪? 自拍也有罪? 難道是又是個陰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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