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mer G99 wrote:
當初為何買車?近7個月只跑3500公里?
您有回原廠讀取故障碼了嗎?知道故障原因嗎?
一個燈亮、原廠還未處理,就上來公審,這樣妥當嗎?看您這里程數、7個月基本可以判斷是低電壓造成電腦誤判。
做任何事情之前建議腦袋好好想想,不要一開嘴就跟人爭輸贏,沒人會讓著你、慣著你的。
1.樓主當初為何買車不需要你管,為什麼7個月只跑3500關你P4,又不是花你的錢買的,是住海邊的?
2.一台好歹也是近百萬級別的車子,不是7、8萬元的機車,只跑7個月就亮故障燈,這品質是我都噴,就算是Lexus也沒理由不噴,管他到底是什麼故障原因,畢竟出了問題是事實。
3.人家事主有權利噴,看你的留言更衝,也沒人會讓著你、慣著你的...
原來馬版的護航者這麼多,團結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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