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庭 wrote:看傷痕位置.及兩車在車道的位置.應該是兩車都要換入中線車道.剛好黑車在白車死角處.兩車於車道中碰撞.這樣應該是 50/50瞜!! 吃驚這種是最該注意避免的事故!希望大家能加強 ^^ 不討論樓主這個案例,在你說的情況下兩車同時要進入同一車道,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外車道要讓內車道先行,所以應該不是50/50。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 第三款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以下為個人看法不一定正確白車撞擊點為右後車尾(尾燈前輪胎上)右照後鏡往前折黑車撞擊點為左前車頭引擎蓋有自左前往右後之折痕合理研判為黑車自中外車道變換至中內車道時左前車頭與白車右後車尾發生碰撞因黑車速度比白車快自後往前擦撞白車右側車身白車可能因未重踩煞車之類的原因停在較前處依現有事證尚無法研判白車有無變換車道之行為以白車直行,黑車變換車道之行為分析白車無肇責黑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道交條例33條1項4款)再次重申以上為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以下為個人看法不一定正確白車撞擊點為右後車尾(尾燈前輪胎上)右照後鏡往前折黑車撞擊點為左前車頭引擎蓋有自左前往右後之折痕合理研判為黑車自中外車道變換至中內車道時左前車頭與白車右後車尾發生碰撞因黑車速度比白車快自後往前擦撞白車右側車身白車可能因未重踩煞車之類的原因停在較前處依現有事證尚無法研判白車有無變換車道之行為以白車直行,黑車變換車道之行為分析白車無肇責黑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道交條例33條1項4款)再次重申以上為個人看法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