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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有處理過~交通事故賠償問題的大大們

千萬要堅持住自己的立場~不要去對方的修車廠回報你回報你

因為你不可能知道他會不會給你擺爛,選擇你信任的修車廠是你的權利。

如果樓主有受傷的話,趕快去驗傷,必要時以刑逼民。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第一百九十六條(物之毀損之賠償方法)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第二百十三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覆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覆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覆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覆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覆原狀。
【解釋/判例】56年臺上1863*60年臺上3051*70年臺上689*71年臺上2275【法律另有規定】§18、§19、§192~§196、§233、§358、§638、國家賠償法§7

第二百十四條(損害賠償之方法~金錢賠償1)
  應回覆原狀者,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覆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第二百十五條(損害賠償之方法~金錢賠償2)
  不能回覆原狀或回覆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債其損害。
【解釋/判例】26年上515*67年台再上176

第二百十六條(法定損害賠償範圍)
  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第一百九十六條(物之毀損之賠償方法)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第二百十三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覆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覆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覆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覆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覆原狀。

第二百十四條(損害賠償之方法~金錢賠償1)
  應回覆原狀者,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覆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第二百十五條(損害賠償之方法~金錢賠償2)
  不能回覆原狀或回覆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債其損害。

第二百十六條(法定損害賠償範圍)
  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再找對方談看看吧
你退一步看在外廠處理也行,但不一定要對方指定的外廠
上法院是不得已的做法,且法院會算折舊,10年以上車殘值剩下沒多少
且還要花時間跑法院跟對方打官司...如果你時間多當然就沒差

目前的法律規定就是如此,5年以上車殘值剩下沒多少,只有工資不會折舊
要上法院對方可以用這點來避險...
只能跟對方談看看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吧...

chllll wrote:
我的老馬6在11/2...(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 才過三天的肇事責任 怎麼會那麼快就出來

有請警方開單嗎?? 在台北市 肇事責任都要一個月才有出來喔!!

我認為是 客運公司 私底下找自己的廠商幫妳維修的

目的當然是她說的 想省錢!!

至於能不能接受就看你自己了!!

遇到這種職業的除非你跟她走法院 但也不一定贏 因為她請律師的話

就是玩死你 除非你也很硬 不然已恢復車體能駕駛為第一優先吧!!

國道上這種後車撞前車,除非惡意煞車...

不然幾乎都可以直接判後方車,未保持車距完全肇責!

小弟覺得會不會是年底直接影響年終考績,司機想自己吃下來!
chllll wrote:
我的老馬6在11/2...(恕刪)


以下是我的以前被撞的處理經驗 , 你參考看看

...肇事責任已經釐清了,是對方的完全責任...
那你初判表應該已經拿到了吧 , 如果金額談不攏而沒有和解 , 你可以提告 ,

...目前車子待在竹北MAZDA原廠保養廠...
車在原廠 , 那你走不掉了 , 如果你到時想拖到外面修而不是在原廠修 , 原廠會向你收取天價估價/停車/保管費


alex59527 wrote:
2.朋友小孩騎機車擦撞超跑,撞掉左側後照鏡+部分車漆刮傷,維修費用快60萬...........(恕刪)


看來我的機車可以撞超跑等級以下的^^..呵呵...因為我機車財損只保到50萬而已!!

tmsorauo wrote:
以下是我的以前被撞的...(恕刪)


這位大大講的好詳細~~回文一下~~以後搜尋方便!!
理論上只能要求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理應不會有折舊的問題
但是不能挑自己想要去的修車點
因為對方只要提出他牽去修理的地方也可以恢復原狀
那通常回原廠的要求會被打槍
一般來講會有折舊的問題
是車子撞到維修金額遠大於殘值
這時候肇事的人會主張賠折舊後的殘值
只是恢復原狀應該沒有甚麼折舊的問題
別擔心客運公司的, 我的12年車被撞, 直接回原廠, 對方保的是全險, 原廠估算修車費用大於目前車價, 但對方還是要修到好。
你的狀況目測算好的, 就怕傷到其他主體大樑且原廠也沒新零件, 原廠就只能找良品替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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