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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顧消費者權益-馬自達 業務疏失 推卸責任

很同情版主遭遇,的確差一個免追償差沒多少錢,但保障差多了!
個人覺得
業務確實有過失
不過你自己也脫不了關係
兩邊過失一半一半
你買了保單卻不曉得保單承保內容
就算你要告業務
這絕對告不成的
因為你自己也有審閱保單內容的義務
照你的敘述
唯一的辦法
就是跟兆豐談條件和解吧
看能不能降低一點損失
只能說!今天這個情況不是只有馬自達才如此!
換作別家車商還是一樣會發生!
畢竟業代不是專業的保險從業人員!

這也剛好讓大家重視了一個問題!
個人用車!車子還是盡量由車主自己駕駛!
商務用車還是乖乖的用公司名義買吧!

今天把責任全推給車商!
車商也只能幫你協調保險公司!
除非岀事的原因是因為車子本身的問題!
而你又有行車記錄能佐證!
那才真的能要原廠負責!你發這篇才能獲得大家共鳴與支持!

不過還是謝謝你將這寶貴的經驗分享岀來!
相信日後對很多買車的人都能引以為誡!


Taiwan mazda cx-5俱樂部
可能個人在下比較龜毛

既使自己非產險保險業也會慢慢的看每一條約

不論懂或不懂 一定會再拿給另外兩三家不同產物的朋友再解說一次

產險或保險其實每家都大同小異

讓不同業者來幫忙自己解答或拆招

久了會發現原來各家的保險就只是先後加減名目名稱小有不同基本真的都一樣

由其產險業務和一般保險業務又不太一樣

真的是術有專攻 有一些眉眉角角

樓主的故事感覺很遺憾

但看起來和什麼車廠或牌子無關

只能說是處理險產的業務與消費者間有問題

不論是代辦者或保險者那一方沒搞清楚或漏保疏失而造成

白紙黑字的保約

就像所有的簽約一樣 合約書內沒的 保險沒保到的 就是沒有

當初口頭上說的天花亂墜 天馬行空 還飛天遁地的都沒有用

因為保險公司就是依當初保的來跑 好比沒保意外險 意外身故總不能叫保險公司賠

至於可能當初要買意外險 業務或代辨搞成醫療險

這時真的百口莫辯 因為約就是這樣簽 到底是代辨搞錯?還是樓主不辨沒人知道

樓主的故事說的當初承諾 完全也只能說是空口白說 業務代辨打死不認

說真的 也拿他沒皮條

更現實點的來說 誰也不知樓主說的是真是假?

(這裡說聲抱歉,並非懷疑樓主,只是以理性觀點來評斷的話是如此)

也好比3C商品有的有延長保固或加強保固

樓主不買 壞了時 過保時 再怪店員沒說? 沒告知可以加保?

然後要店員賠???

這真的很羅生門啊


希望樓主的事件圓滿解決

樓主的故事也告訴大家 既使再熟的朋友 買東西還是得了解自己所購買的東西內容與權益
小弟就是那個會拿保單來看的人

所以依我上網做功課研究的結果

不管甲,乙,丙式. 保險範圍就是車主的三等親

而限定駕駛就指車主本人跟配偶

所以限定駕駛保費會更便宜

而限定駕駛是要你特別註明

如果一般沒特別講都是一般承保範圍(三等親)

如果是公司用車會有很多人開這台車

就需要加保免追償

一年約3,4百

也就是出事了保險公司賠給車主後不會跟駕駛人追償

基本上很多業務也不是專門的保險人員

如果樓主有特別需求本來就要自己提出

除非樓主能證明當初就有要求要保免追償而業代私下吞掉保費未幫您加保

否則小弟看來只是業代不夠專業(保險這一塊)

而看不出他有什麼疏失

去年我要求加保免追償時我保險的業務(非賣車的業務)都不知道有這一項可以加保了

更不用說賣車的業代了

另外我還加保了第三人超額險

樓主可以去了解看看何謂第三人超額險
台北/ Steve Lee
列名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
是低,如果被保險人是個人那就沒得賠

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其同居家屬.四親等血親及三親等姻親:
同前,這條是針對個人時,保障被保險人的條款
可是妳借的是同事...

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同前,而這條是針對被保險人是團體時的保障條款
可是妳保的是個人...


但是樓主車子是掛你名下如果你保單沒有限制駕駛的話應該保險公司要賠才對
版主你好像符合第三條: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詢問一下保險司吧,有要保險的最好還是多保車體免追償一年多四五百元,才不會發生像版主的事情

結論:
一般公司車不會為了時間問題,改用個人名義購買,因為有稅務跟會計年度問題(家族企業另當別論)
通常是為了省稅跟保費比較有可能,如果聽信不肖業代的話想省錢貪小便宜,或是自己提出的訴求
就只能祈禱不要出事了...
業界就是這樣,明明整件事不是保險公司的問題,搞到最後都說是保險公司不賠
還好小弟不做這途已有年

回歸妳的案件,保險公司不賠是很正常的事,因為不符保單條款
民事求償對象如果換成馬自達XX營業所連帶該業代,這樣才能逼那所謂的"業代"出來面對
因為對方不到庭就是妳片面敘述,不過問題還是出在舉證上...




stevelee1203 wrote:
小弟就是那個會拿保單來看的人

所以依我上網做功課研究的結果

不管甲,乙,丙式. 保險範圍就是車主的三等親

而限定駕駛就指車主本人跟配偶


感謝你呀大哥..因為我真的都不知道..

不過業務沒告知搞不好也是不清楚,不然應該要告知..

有些網友說自己要去看..我是做投資理財的,大家如果都會自己去看,銀行也不會被投訴或被告了..


josew wrote:
看完這篇,小弟不覺得...(恕刪)



認同~~~
我也是認為不能全怪業務的錯@@
提了就可能不會保了!
講太多講的太誠實.....沒生意!
講少點、跳著講....有生意!
atoss888 wrote:
我想問問你..

在沒有人告知你的情況下, 你知道車體/竊盜險是要算折舊的嗎??

我問過的親友,除非他本身工作與保險有關

不然10個有9個會以為你保了10%自負的竊盜險, 車子丟了保險公司就要賠你90萬...

而這普遍人不太知道的事業代不該主動提及嗎?


業代主動提及?

業代根本不懂要提及什麼.

別說保險不懂啦,很多業代連車子有什麼功能都不懂咧.

之前朋友去看TOYOTA的PRIUS,問業代車上的按鈕功能

該業代居然回答會看PRIUS的準車主都都會自己做功課,所以他不知道...

連自己本身賣車的專業都沒有了,你還希望業代對非專業的保險有多高水準?

我也不懂保險,但是我花了兩個禮拜搞懂那些條款是做什麼的,

不須花你好幾年念書考執照就能知道.

我的業代承認他賣車快20年,很多條款都不知道.(包括超額責任險都沒聽過,不過還好他對所賣的車子還算懂)

結論業代就是你買車的一個窗口,功能跟車商展示間的總機差不多.

的確這樣的業代真的很不專業,但是現階段不是等他們自我提升,就是換一個(夠專業的還是有啦).不然就是自己做功課!

最後跟大家提醒一下,乙式"全"險:不是什麼都有賠,別被那個全字騙了,快拿出自己的保險單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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