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r0726 wrote:
今天開了調解委員會,根本不管事發原因,只在討論有人受傷再包個紅包就這樣和解(雙方車各
自修),不想再有件倒楣事一直在身上也只好答應委員提出的金額(要漂亮)...(恕刪)
我之前也被撞過一次
對於調解委員的態度
覺得很扯
自己本身對機車有一點認識
因為對方肇責較高
所以對方故意把修車費拉很高很高
要讓我方不追究修車費
因為我方感覺不合理
調解委員就說:人家修車費那麼高,要照比例賠,你還要多賠給人家
問題是修車內容,調解委員連過目都沒有
和解後我們先走
對方父母還留在那邊不曉得跟調解委員在講什麼
推動151~250cc白牌走快速道路、高架...等...
實在很昏倒。亂躦撞到車,還是車要賠 = =!
==========
建議大家開始從網路集結推動151~250cc白牌的路權
包括:
1、可以走快速道路(說是快速、速限其實才70km/hr)
2、可以走高架道路(等同一般道路速限)
3、可走快車道(禁行機車、一堆速限只有40km/hr哪裡快?)
4、免兩段式左轉
基本上紅牌車友都說他們先過、大家接著上、所以紅牌先過了
之後黃牌車友也說換他們過了、你們也接著上、所以黃牌也過了
現在是奉行WTO要求151~250cc重車歸還路權的時候
請大家能夠一起集氣、遇到嘴砲回應也不要理會~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