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誤導人家,就可能會將事情搞得很麻煩
當然,如果你對於樓主的遭遇覺得義憤填膺,感同身受
想要盡一己之力協助
那也麻煩你Google一下
我本身也只是一介平民,不是從事法律相關行業
剛剛Google的結果大至如下:
汽車買賣所簽定的合約為 "定型化契約"
關於定型化契約, 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節第11條至第17條專節規定
有空可以看看 消費者保護法
我本身不是法律專業人士
但根據我簡單看完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 和 "消費者保護法"
消保法第11-1條規定: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所以我想
或許你可以依這條主張你的權益
當然
如果在你所屬的縣市有免費的法律咨詢 (很多縣市都有, 但知道的人好像不多)
還是建議問一下律師的意見
cmyclccc wrote:
會那麼篤定的說可以退...(恕刪)
我也付訂後退過一台車,雷諾的.
一般而言看車商制式化合約內有沒有載明無條件退訂
我那時簽的訂單上有下訂日起七天內可無條件退訂.
訂金為刷卡單,業務說七天後才會入帳,第五天我就把刷卡單拿回來撕掉了
原因?只要合約上有載明無條件退訂,為什麼需要原因?
所以建議各位,制式化合約大多為保障車商,不是消費者。
很多消費者輸在簽的合約內沒有說"NO"就自己認定為"Yes"。
先把車商合約內容看完,把要加註的條文加註完,再開始填基本資料,最後再簽名...
Rich3cats
以上內容,看不順眼者請自行忽略或跳過,本人不常發文,更不常回文,尤其是嘴砲文...感謝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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