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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敲頭哥事件看台灣服務業。。。

最速335i wrote:
你是文盲嗎?故意非故...(恕刪)


因業務過失使人造成身體上傷害就是刑法 284 條過失傷害罪,受傷者絕對有立場為自己權益爭取。

很可惜,被 K 到頭的應該要報警,如果頭部真的有挫傷的驗傷證明,私下沒和解,簡易庭也不和解,一路上到刑事庭,無論輕重基本上訴訟絕對穩贏不輸,賠多少不一定,但對方絕對有前科。

說人文盲?您看得懂法條嗎?

基本帶受傷的人去醫院檢查,
要誰教你啊?
怪誰?連標準sop都不懂?
當什麼服務業,對方標準都沒做到,
還是世貿大展捏,哪門子的業務啊?
難道要走到一半暴斃才要送醫?
珍珠烏龍茶 wrote:
我的文中也沒提及您是否討論到有誰對錯之分
只是想問說您看到整件事情發生經過了嗎?
不然也只是到看影片後半段 事主為求自保蒐證影片
前半段m牌女業務的說法就忽略掉了!


原po說敲頭哥得理不饒人、是奧客
我才會問他是不是在現場
我沒說誰對誰錯、沒有預設立場
文中的重點是在問原po不是敲頭哥也不是Mazda業務
在不在現場很重要嗎?
女業務說是敲頭哥態度不佳
其他業務也說他口氣不好
但事主的說法呢
原文中也有其他自稱在現場的人
說業務一開始就態度很差的請他到後面小房間
但影片就只有後半段
前半段雙方各說各話到底實際情況是怎樣誰知道
不然憑什麼預設立場
前段發生的事情根本無可考
女業代說她不停道歉
被K到的說:[男業務出現 不耐煩的說已找主管了
又五分鐘後 一名所長出現 傲慢的問我想怎樣]
你說那個正確?

對於無可考的事情你也能假設一下來PO文?
別鬧了..
~~安室奈美惠魂~~

最速335i wrote:
馬自達業務是真的該撻...(恕刪)


事情確實應該全面來看
不應以偏概全 但也不應該作片面切割只拿自己想要的拿

如果你想得到一個公平
確實可以拿出證據來證明你說的
但你要強調的前半場
以現在的證據來說只能各說各話
甚至 你也沒有進一步的證據來達到你想要各打伍拾大板的企圖
這有點枉費這麼多的口舌
浪費時間了
你可以扮演科南去搜一下證吧 還原事實
我會非常非常的敬佩你
其他人也會沒話講
不過 你在蒐證的過程
可能也會看到你看不到醜陋的事實
但不管如何
要杜悠悠之口
請拿出證據 謝謝

再來
這才是重點
服務業的本質是什麼?
只是販賣的給與予嗎?
態度是什麼?
服務業不止泛稱的汽車或其他銷售業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
既然如此
何必把自己過得那麼苦
把事情做好 態度誠懇
沒人會討伐你
反而會給你鼓掌
你要選擇那一個面向
是你的自由

大家在mobil01板上浪費這麼時間
讓這些做錯的業務感受到壓力
難道 不是希望他們再出發之時可以記取教訓嗎
為什麼要負向思考
把所有的事情都導向追殺
一副要致他們於死地

板主
你可以可憐他們
但不要再害他們了
這樣只會讓他們將行為合理化
忘了檢討自己到底那裡錯了
你如果是他們的朋友
請告訴他們
錯了就是錯了
好好反省
再出發會更好
敲頭哥得理不饒人 也許只是想爭個公道回來
把人家工作搞掉會比較開心嗎?
不過這就是現實 跟客人吵架通常都會被上級開刀
也是服務費的悲哀
事實上那幾位業務到目前還是沒有認為他們有錯! 這才是不停的蓋大樓的重點!

死不認錯的那幾位,如果我是一般公司的老闆,絕對註記永不錄用! 因為我不想我花大錢建立的形象

毀於4個字....

ps:如果我是討債公司,我會主動聯絡他們高薪錄用! 因為那幾位實在太給力了...
請問一下 敲頭哥那裡得理不饒人了? 是他們自己處理態度的問題!!!

換做是你頭被車箱蓋敲到還被人家嗆聲差點被打最後還被趕出去! 背後還加上一個人在笑!

我就不信你不會火大! 如果你是普渡慈航法師的話,我就相信你

ps:頭被車箱蓋敲過再來發消毒文吧~
講得那麼有修養
改天你走在路上無緣無故被別人不小心K一拳
記得別上來取暖黑

要有修養~原諒別人的無心之拳
最速335i wrote:
故意敲他的嗎?嚴重,很嚴重嗎?,業務沒第一時間對不起嗎?有需要還要叫主管來懲罰業務嗎?一點同理心都沒有這不是奧克這是啥?...(恕刪)


風涼話

又不是敲到你頭

說的一派輕鬆~~

你有什麼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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