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en002 wrote:人出去了麻煩才剛進來...(恕刪) 如果我被敲到頭我一定立刻叫警察告業務傷害這樣有比較好嗎?道個歉送個小禮物請主管說明並喝個茶送個小蛋糕吃不就解決了?沒有法子解決請個美女業務跟在旁邊好言好語說明慢慢的讓心情平復不就好了?
假設這真的是那女業務陳述的事實,目前也沒影片也沒證人,所以暫且當真如果是假的話就有法律責任了,當事人的也一樣最後結果還是一樣,處理方式一樣真的很糟,商譽一樣受損就算他一直逼女業務,要處理她,他真的有辦法如女業務陳述那樣去處理嗎?都忘了台灣是法治國家,頂多走法律程序而已,而後面那堆業務有馬上走法律這條路嗎沒有,而是想用強力的手段把事情處理掉而已.理虧 法也虧 情更虧,商譽受損(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