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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竊]這就是中華民國的公家機關(怒)

公家機關,我也看過那種忙得連中午休息半個小時的時間都沒有的服務人員。
不過那種服務態度欠佳的人,公家機關我有看過,一般民間私人的公司、銀行倒也不少,
我也曾告過敦化南路上的外商銀行、電腦公司。

此篇樓主的經驗告訴我們,手機的攝影功能真的很好用,不管事公部門、私部門,
當我們遇到瓶井時,就可以拿出來好好運用..........。

但是,除非我們不是吃人頭路,哪天遇到那種歇斯底里、無理取鬧的人,
當他以相同的方法對付我們,而我們被裁員的時候,您的感想會是如何??
我擁著有限的時間;卻有著無限的感慨!

rabbit740709 wrote:
車子、證件丟掉,應該...(恕刪)



車子被偷自己責任最大?

那改天您被搶了是不是要怪自己打不贏強盜?

今天有犯罪事件發生

本來警察就該處理

結果敷衍了事 規避責任

那還要警察幹嘛?
這種事我也遇過,丟了機車去報案,「好啦,附近我們再多巡看看,單子就不用填了。」擺明就是要吃案!
雖然我也遇過熱心負責的警員,不過公務員的效率和態度爛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在私人企業工作會無法想像怎麼可以擺爛成這樣!

話說回來,這是考核制度的問題,人都是有惰性的,沒有確實的監督機制和適當的考核系統,就算是私人企業也一樣,只是私人企業會倒,政府機關擺爛就是全民買單。希望大家有空可以多關心一下公務員考績法的修正案。

莫邪0821 wrote: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村這...(恕刪)


遇到這樣子需要鞭策才會行動的公務人員,只能搖頭+無奈了吧...

鐵飯碗養了這樣一群人...想到我也認識幾個這樣子的公務人員但是卻是認真又負責的老杯杯

還真是對比啊...

拍照不管有沒有真正使用,人在鏡頭下總是會怕的~樓主個人也是支持你

警察吃案是很常見、也常上新聞,

我發生過兩次重大車禍,
第一次是騎機車被一台汽車高速對撞,機車全毀,
警察居然說"你們私下和解就好了....",
那時還是學生,所以就被騙了。

第二次是已經開始在工作,在等紅燈時,
被一台大卡車從後面撞上,是我堅持要做筆錄,
後來才沒被吃案。

村長或里長任期4年,由村(里)民選舉產生,依法為義務無給職,
所以當初是誰投票給那個里長的??(才剛選完,你有投給他嗎??)
告訴左鄰右舍,下次千萬別投給他。

郵局已經民營化了(營業據點跟便利商店一樣多),
向它們單位主管投訴比較有用,
因為,你就算再怎麼投訴,
最後還是得由它們那個分局給你回應,
所以,直接投訴它們單位主管,所得到的回應會比較快。


不過,若對承辦人員口出穢言,不管是什麼原因,
記得幾個月前新聞有過法院案例,反而被告..........


後記:不過你車子都已經找回來了,你要投訴警察嗎??

我擁著有限的時間;卻有著無限的感慨!
公家機關....
不予置評

我想
乾脆以後出門扛著一台攝影機
走到哪拍到哪
當作自己眼睛
(最好還要有前後左右不同方向鏡頭以避免視眼死角...)

不會有好心救人反被當兇手的事情發生(這點很無奈..)
不會有說不清事情
沒有忘記這種事

你這影片是不是假的?(高調姿態..)



搬出你從現在開始到你忍無可忍的時候
所有的full hd 資料(還包括家裡24h 車子24h)
TB(Tera)是10十二次方
PB(Peta)是10的十五
EB(Exa)是10的十八.....
(以上我不知道單位了...)

慢慢看出哪裡有問題吧
硬碟應該比同體積的千元大鈔還驚人

想要實現
先等硬碟便宜道10GB1元再說
搞不好硬碟都消失了
換下一個儲存方式了....



原來手機鏡頭是這樣用的
而且這麽好用
認真筆記中....

莫邪0821 wrote:
(拿起準備好的手機轉鏡頭對準)...(恕刪)


這招好用,學起來

不過對黑道應該沒效

我非常支持樓主~!

拿錢辦事合乎程序~!

cop是無給職嗎?

公務人員是義工嗎?

COP一個月5萬以上~還想要不做事!

你不做很多人會去做啦~!

我改天要買好一點的手機~準備錄影~!







barro wrote:
村長或里長任期4年,由村(里)民選舉產生,依法為義務無給職,
...(恕刪)

『坊間一般所說里長薪水,其實是「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事務補助費,各縣市的標準不一,視財源編列,基隆市里長事務費每月可領4萬5000元,有的縣市里事務費3至4萬元不等。』

上面的文字轉載自自由時報,所以當村里長每個月是有實際補貼的,就跟很多民意代表一樣,號稱無給職,但政府支出的實際補貼可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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