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_jerry wrote:我在訂車的時候都會在合約上備註一條,如果要更改其他車種或是任何原因要退訂的話,不可以拒絕。...(恕刪) 個人覺得業務不還你訂金是對的,買車這種大事本來就要學jerry把你所想要的權利寫在合約上,包括你要的配件、交車日期,要留後路給自己。業務為了業績,常會喇叭嘴騙你簽合約,事前不先想好,結果就是搞得現在樓主心情不好。還好你今天買的是一台車,不是一間房子。
虎班喵喵 wrote:個人覺得業務不還你訂...(恕刪) n年前家人買房,付了五萬訂金隔天又反悔纏鬥了一整晚對方不還就是不還還是只能摸著鼻子回家簽契約付訂金,法律上他是可以不退你的他現在想退你是想搶下那台的業績,好處絕對會高於訂金的一萬反則連考慮都不必考慮除非你靠有力人士去講,不然論法律論習慣都站不住腳
donlyhun wrote:賣車本來就賺不到什麼...(恕刪) 最近買房下訂的機會多有一個銷售(房屋業代)教了我一句簡單的話可加在訂單上"買賣不成, 原金退還"其實現在做生意(單純消費者與商家購買行為)商家很少沒收訂金的除了幾個比較機車的百貨公司大品牌(如:FENDI)業務為了有機會做成你生意幾乎都會讓你加上那一句挺受用的
小弟是覺得付訂金就應該要買啦!沒要買還要比較幹麻去付訂金,卡位喔~除非合約有註明幾日內可以完全退訂~不然訂金拿了就有可能開始依你要的配備做車,突然說不要全退很怪~就像去訂做西裝,過兩天說我不要了退錢,人家都做了要怎麼退錢~~~只站在自己立場看問題,不想想別人的立場,有點自私吧!!
現在買車業務都會說~ 你先下訂~因為交車都要一段等待時間~ 交車前如果你不想買~我再退還你訂金@@所以我都會要業務在契約上寫~ 若n天內退訂可以全額退還訂金這條! 買車本是開心事! 如果業務太機車~用話術來誘導消費者~ 然後退訂又雞雞歪歪的! 那真的會砸了這間車廠的招牌~ 這樣有比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