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s wrote:馬三一點六不會只跑160幾的話說前兩年 年輕不懂事頭殼不知道在想什麼我在國道某號 北部路段...跑出表速快185左右 應該可以在上一點點不過原廠胎 就作罷...(恕刪) 該不會是這一台?自己不懂事沒關係,別枉顧他人權利與安全
Garys wrote:那是口頭禪前兩年 前...(恕刪) 本來這種話題大家心照不宣,點到為止就好,為什麼我不點別人要點你?你又沒比較帥況且我只是奉勸你尊重他人安全,畢竟你是在國道北部某路段拉尾速還敢理直氣壯?人與車有保險又如何? 就能將你在國道飆車的行為合理化?
Garys wrote:請問你在我那一句 那一個字有說 我是對的 是合法的嗎?我那個時候 敢開快 就有心理準備應付那個時候的法規和罰則甚至萬一出事 都有一些準備...(恕刪) 自打嘴巴.....既然不合法,那就低調點.有心理準備應付罰則,不等於別人也要承受你這種危險駕駛所帶來的潛在危害.萬一出事的人不只有你呢?你有多少錢能賠人家一條命?推給保險就沒事嗎?你又有多少能耐能負起責任?能彌補嗎?還敢在這裡大言不慚.....整串討論就你最不懂得低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