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請政府取締摩托車在同車道與車並行或超車啊。
政府是有明法禁止同車道超車跟並排,問題是有取締過嗎? 摩托車沒鑽來鑽去嗎? 沒有同車道前轉彎車賠後直行摩托車就因為“未禮讓直行車”的案例嗎? 請問這合理嗎?
人家硬要同車道跟你並行,你是要怎麼保持常理安全距離?
理論值跟實際值是有差距的,在中華民國萬年不進步的交通法則下,這差距只會越來越大。
舉個例子,現在還沒有立法禁止2氣蘘的車子販售。 人家是已經要把半自動駕駛加入安全法規內了
ccm083 wrote:
機車跟您同車道,如...(恕刪)
duke501 wrote:
計程車的確不對但他不是肇事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