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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達只懲處自己.怎沒對攝影者提告

好笑 不懂裝懂
標準嘴砲
6核心 wrote:
不管對與錯.但當事人在馬自達展場的馬自達公司私人辦公處攝影.又沒告知...(恕刪)
可是我覺得攝影者本身說話也很嗆耶!純粹個人感覺
我也搞不懂為何很多殺人犯、小偷、etc...沒對新聞台提告!

好事情上新聞=榮耀
壞事情上新聞=丟臉

為什麼好事情上新聞不用打馬賽克,做壞事上新聞卻要打馬賽克
可以讓壞蛋出獄後再度做壞事嗎
6核心 wrote:
被撤職之人.可題肖像...(恕刪)



告在多吃虧的還是服務端,畢竟請被敲到頭的進去私人空間的也是服務端,既然是私人空間為什麼不裝監視器的也是服務端,被敲頭的攝影自保服務端也沒制止,還大聲:出去!現在!!!也是服務端,一堆人圍著他人也是服務端,敲到他人頭的也是服務端,對他人大聲的也是服務端,那位被敲頭的他人應該可以告更多吧個人認為服務端有理說不清吃虧的是品牌形象也還是服務端請問還要告嗎?現在的情勢您還看不懂嗎?服務端
被炮不可恥~ 您準備好被炮了嗎? 可恥的是沒本事炮人! 您準備好開炮了嗎? !

6核心 wrote:
不管對與錯.但當事人...(恕刪)


天真~~
馬自達不用賣車了??
馬自達如果宣布要對影響形象的消費者提告的話
目前被自己捅開的傷口只會捅更深吧

如果說把顧客請到後台結果告顧客闖入私人場所
那事情鬧完之後以後每個奧客都直接在展場上"喬事情"
業務當場處理不好就大聲喧嘩,然後脫衣哥和出去哥登場爆走
十目所視十手所指,這下不用錄影也玩完了
形象都敗光了,還分什麼場內外?

Mr.Wonder wrote:
先問問你如果有人要刀...(恕刪)

有人拿刀要砍我 跑都來不及了 還有時間錄影喔
這個邏輯真的怪怪的

6核心 wrote:
不管對與錯.但當事人...(恕刪)



不去問馬自達,卻來問01的板友?

6核心 wrote:
被撤職之人.可題肖像權之侵權.造成損害
我題目 馬自達只懲處自己.怎沒對攝影者提告...(恕刪)


不懂少在這胡說丟臉

在民事上攝影沒有賣錢,就沒有所得利益的對價問題

在侵害上,攝影既沒有損及原始所得利益,也沒有造成直接的利益損失

就算引民195也保證不構成情節重大

在刑事上不論告 304 310 315-1都連構成要件都不符

請問要告什麼
您應該是xx哥的好友吧.......甚至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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