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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da北達汽車''可怕的公司制度(大家樂)!!


頹廢2110 wrote:
這在汽車業界是很平常...(恕刪)

說的沒錯!!(N年前當汽車業務時也是這種感覺)
去找水果日報投訴
去找X森新聞台報料
去找水果週刊報料
相信你的正義感會被世界看到的
為了家人,為了生計,為了生活
加油
自從車展嗆聲民眾之後~Mazda早就從我的目標中替除了!
我想這樣的公司版主不待也罷!
臺灣汽車銷售業界對待銷售人員大都有許多不合理的作法,包括一線歐系品牌也是,有的罰錢,有的直接請你走,沒有資遣,沒有預告,不要看展示中心光鮮亮麗,人員西裝革履,對業務教育說客戶滿意第一,其實是公司滿意最重要。
車不錯~ 代理商濫屎~ 不可能考慮這品牌了~~~~ 我寧願去買那隻賊...

若照規矩來 wrote:
可能有些人沒看懂樓主說的

樓主說的是
賣出車的業務可得獎金:
賣出 Mazda 2 可得 200*85
賣出 Mazda6 CX7 CX9 可得 500*85

也就是有人賣出車,其他業務要罰:
每有人賣出一台 Mazda 2 要罰 200
每有人賣出一台 Mazda6,CX7,CX9 要罰 500
賣出的那人可得其他人的罰金.

每部車分開計算,樓主已經累計被罰兩萬多了~
不過要是賣出一台Mazda6,CX7,CX9就可以拿回四萬多來補
要是賣出 Mazda 2 要賣兩台才有三萬四可以回補


可是實際的狀況通常是

已經被罰兩萬多

好不容易賣了台Mazda6或CX7或CX9

可拿回四萬多

但這"贏來的四萬多"在簽訂單前也已經放給客人了

不放給客人車怎麼賣的動

想等不比價的客人

不如去買樂透

中獎機率還比較大

tenueJay wrote:
我是一位今天剛從Ma...(恕刪)


這種事情, 只有有勞板上的媒體大姊大哥來幫忙了!
tenueJay wrote:
我是一位今天剛從Mazda北達汽車被開除的員工...
我被開除的原因是因為我沒有錢繳公司的罰款...
至於是什麼罰款,就是大家樂...
遊戲內容是如下:

大家樂是業務經理跟各營業所所長所想出來所謂''促進銷售的辦法''
內容是說所有業務(大約85人)都是這次遊戲的對象...
車種就是MAZDA各種進口車(MAZDA2.MAZDA6.CX7.CX9)...
所以銷售到的獎金分別為(MAZDA2:200*85,MAZDA6.CX7.CX9:500*85)
相對的沒賣到的人就是(MAZDA2:200*銷售台數,MAZDA6.CX7.CX9:500*銷售台數)
當然所長不再這次遊戲規範內(有其他規範)...
可是所長銷售到一樣可以像業務收取這條款項(收款屬於強制執行''不繳或繳不出來就開除'')...
這項遊戲從3月開始至今(還未結束)已經繳掉2萬多塊...
雖然說是業務收到錢(所長賣到也可收),可是有必要拿業務的錢來當獎金嗎??
業務底薪(1萬)已經少的可憐了,還要因為'大家樂'來籌錢...
這樣到底算不算是違法,這到底是什麼公司...
勞工局竟然也拿公司沒辦法,各種申訴管道都行不通...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這2個月賣不到車已經沒賺到錢...
還多一條2萬多塊的罰款我當然繳不出來,現在竟然因為繳不出公司罰款而丟掉工作...
所有的業務都不敢頂撞公司,深怕會丟了工作...
就是因為這樣公司主管才越來越倉狂,竟然還像要加碼想把彩金提高...
難道這樣的制度都沒有任何人能管嗎??
俗話說的好'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別人的錢不事錢'...

怎麼有這麼讓人做噁的一間公司啊!
竟然腦筋動到員工頭上了,樓主找上勞工局也拿不出辦法??

那就把勞工局的員工都解散好了,小老百姓納稅養這些人幹嘛~
乾脆勞工局改個名稱叫資方服務局好了!
這種事情沒讓他上新聞,真的是太沒天理了~
上新聞吧,上次才敲了頭
這次還來,転貼到日本馬自達吧
車賣不出去 要養業務 公司也很頭痛阿

才會玩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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