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的笨 wrote:有啊!文中有提到他的保險會理賠我,但不會理賠他自己,還想唆使我偽造文書⋯😰只是問題是修車期間的代步費用,法律並不保障我們⋯😞臺灣根本犯罪者天堂 如果照他提議~你接下來三年保費都受影響~這也是實質損失另外,這說到犯罪天堂真的有誇張了...這就是單純民事損失,一場普通車禍,他甚至沒有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果你是營業用車才可以提營業損失,一般民用沒有代步險可以保,但你可能要瞭解一下天數計算方式,不一定跟你想的一樣
你無聊喔..你自己都說你保全險了,那就出險就好了拉..然後請求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就好了 因為責任不在你 保費也不會增加..至於你爸要告的話 只是增加自己麻煩而已,你也非受傷屬於就財損而已 不過我記得保財損好像也有包刮交通費..建議和你保險理賠員打電話問一下.
NewCK wrote:真的超好笑,這真的是...(恕刪) 檸檬樹上檸檬果,檸檬樹下你和我。你肯定是類似樓主案例中的摳到保險不願意買雙方保險的車主吧,人家有多少錢幹你屁事?某人有錢講話也不會說人話啊!是不是呀?檸檬精。聽說你不住在台灣,超開心的,拜拖千萬別回來,哈哈。台灣是個鬼島,國外比較舒服喔!
我上上周跟你一樣..但是我是停紅燈被撞,對方也是跟我說我家人都開雙B、Porsche...在美國上班等等之類的....說甚麼他們車都是在外面修,叫我不要堅持原廠等等之類的...我只回一句,如果烤漆烤不好,半年後我找誰賠...對方就說可以簽切結,到時候陪我一台車呀...原本想說很輕微,不一定要修...但是被他這麼一說,那就沒甚麼好講的...我堅持出險,原廠處理...有保險,車主說修就修,根本不用等對方和解...保險公司會代償不用擔心...
完全理解樓主不爽的點,為什麼要為了別人的過失增加自己額外的負擔。尤其是態度還如此的無賴。不過一週雙北範圍內的交通費要花到8900真的有點誇張,一天要1200多。(台北市政府到林口計程車也才八百左右,其中還包含高速公路通行費。)就算對方是個有誠意賠償的肇事者,也很難乾脆的吞下去吧...很好奇樓主每天通勤里程有多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