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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是一篇與Mazda 3 愛與痛苦的故事……

阿撒不嚕 wrote:
這是回應上一篇與Ma...(恕刪)


如果經銷商可以隨意要求補十萬,不補就不如期配車,先配給別人,那麼還簽合約幹嘛?

有人說無效單很多,可是訂車通常訂金是一兩萬,買家不想買車商可以沒收訂金,而這車這麼熱賣,大家搶著要,又何必怕人家毀約不買?邏輯上根本衝突了。

另外 bbs 上討論有人試圖誤導他想花一萬就領牌,並沒這回事,任何正常車商要幫車領牌,一定是要求車主付清車款,看是車主自己匯現金還是申請貸款,如果車主有能力可以付清,先補十萬的意義在哪?

這件事情推測起來應該是怕業務用一、兩萬元訂金先把車訂走,為了之後要賣車可以盡快賣出去,其實沒那麼多單,所以公司改規定要求要十萬訂金,那也沒關係,但是該從新的單開始,而不是對早已簽約的單下手。
十個打我一個 wrote: 這一切的種種請活耀在mazda版上的業...(恕刪)

蘋果日報 今天說mazda3 首批1300台一月可以交車完畢
超級強
bulibi wrote:
如果經銷商可以隨意要...(恕刪)


你從那得知,買家不想買,車商可以沒收訂金的?
前面就說過了,預接單,不買隨時可以退單!

該從新的單開始,而不是對早已簽約的單下手?
從預購接單開始就沒辦法判斷訂單的真實性,
在12/6預賞會前訂單早就不曉得早就累積多少單了,
你說看看如何從新單開始?
經銷商不就目的就是要假單退散
前面的沒退,是要後面的單怎麼接?

補充貴車友敘述-
12月31日,我看到網路上有人發文將準備交車,於是發line告知陳課長車子有確定下來再通知我
陳課長傳line告知1月底前可領牌,總共5台車,訂單12張,有2人已補足10萬 ,如果你不方便過來, 我可以去找你
這是在告訴我要補足不然沒車嗎?應該不會吧?!林所長都保證了!

這邊看到,12/31陳課長告知1月底前可領牌
光聽到這句話就代表準備要交車相關手續了不是?
課長還說不方便的話,他要親自去收,
貴車友聽不懂人話嗎? 堅持不補就是不補,
直到1月告知沒車了,要年後交車才恍然大悟,知道要抱怨。

從頭到尾我只看到貴車友訂金刷卡一萬後,
就堅持不配合業務!

不論成交任何商品都要買賣雙方互相配合,
不論是價格,贈品或服務
這樣才有機會成交不是?

為何感覺貴車友刷卡訂車後,
就一付買車就是老大的態度
業務不配合你還會被客訴。

我真的也不認識車友所說的業務跟所長,
真的是看不過去才上來回文而已,
但也不能說北達這種做法是對的,
結果變成這樣他們也有該檢討的地方。
阿撒不嚕 wrote:
你從那得知,買家不想買,車商可以沒收訂金的?
前面就說過了,預接單,不買隨時可以退單!

該從新的單開始,而不是對早已簽約的單下手?
從預購接單開始就沒辦法判斷訂單的真實性,
在12/6預賞會前訂單早就不曉得早就累積多少單了,
你說看看如何從新單開始?
經銷商不就目的就是要假單退散
前面的沒退,是要後面的單怎麼接?

補充貴車友敘述-
12月31日,我看到網路上有人發文將準備交車,於是發line告知陳課長車子有確定下來再通知我
陳課長傳line告知1月底前可領牌,總共5台車,訂單12張,有2人已補足10萬 ,如果你不方便過來, 我可以去找你
這是在告訴我要補足不然沒車嗎?應該不會吧?!林所長都保證了!

這邊看到,12/31陳課長告知1月底前可領牌
光聽到這句話就代表準備要交車相關手續了不是?
課長還說不方便的話,他要親自去收,
貴車友聽不懂人話嗎? 堅持不補就是不補,
直到1月告知沒車了,要年後交車才恍然大悟,知道要抱怨。

從頭到尾我只看到貴車友訂金刷卡一萬後,
就堅持不配合業務!

不論成交任何商品都要買賣雙方互相配合,
不論是價格,贈品或服務
這樣才有機會成交不是?

為何感覺貴車友刷卡訂車後,
就一付買車就是老大的態度
業務不配合你還會被客訴。

我真的也不認識車友所說的業務跟所長,
真的是看不過去才上來回文而已,
但也不能說北達這種做法是對的,
結果變成這樣他們也有該檢討的地方。


我講的買家不買時車商可以不退訂金,是指一般狀況,至於這種預接單是不是可以無條件退單,還是退單也可以扣訂金,要看簽約的時候怎麼談。

這種預接單就我理解通常是開比較高的價格,然後真正開賣時會便宜一點點,或是就一樣的價格,但是這不代表廠商可以隨意要求人家補十萬,不補就不給車,除非那張單子上面註明開賣價格會有變動以外還有可能需要補錢。但是這樣的合約是否符合民法說的善良風俗,或是消保會愛講的要偏向消費者,很明顯不是。

我不認識那個人,我只是單純看你說 ptt 上有所以特地上去看一下,不必在那裏貴車友來貴車友去。買賣是要雙方配合沒錯,這個雙方配合的點在於簽約當下,之後要完全按照簽約內容走,而不是車廠單方面要求買家補十萬(除非合約註明廠商有這權力,賣家也願意承受)。否則沒有這樣的條文時卻片面要求買主預先多付一點,是車廠的錯。事情的道理就是這麼簡單,不用扯一堆五四三,簽約不是不能反悔,買家反悔就是扣訂金,賣家反悔就是賠償兩倍訂金,民法都有規定。這事情鬧上消保會,我不認為車廠有贏面,如果再鬧上新聞,那就「出去、現在」變成「十萬、現在」。
bulibi wrote:
我講的買家不買時車商...(恕刪)

誰在跟你說一般情況,從頭到尾都是指新馬三預接單的情況!

那請你自行去看看當事人的訂單,
第二點若車輛規格條件不滿意,
可變更車型或退訂。

另外,訂單上也沒保證能年前交車!
只是業務跟車主說要年後才能交車了,
我不認為這鬧到消基會他就可以馬上交車。

真的要以訂單來說的話
業務並沒有違約或取消他的訂單,
單純只是車主沒能年前交車所以上來抱怨而已。

引用版上一位業代的話,買車是一件開心的事。

我想說的是,如果真的那麼不開心就不要買了。
換個業代,經銷商,甚至車商都可以。
不要影響買新車的心情。
阿撒不嚕 wrote:
誰在跟你說一般情況,從頭到尾都是指新馬三預接單的情況!

那請你自行去看看當事人的訂單,
第二點若車輛規格條件不滿意,
可變更車型或退訂。

另外,訂單上也沒保證能年前交車!
只是業務跟車主說要年後才能交車了,
我不認為這鬧到消基會他就可以馬上交車。

真的要以訂單來說的話
業務並沒有違約或取消他的訂單,
單純只是車主沒能年前交車所以上來抱怨而已。

引用版上一位業代的話,買車是一件開心的事。

我想說的是,如果真的那麼不開心就不要買了。
換個業代,經銷商,甚至車商都可以。
不要影響買新車的心情。


別再扯預接單了行不行?預接單也是一種合約!業務已經在 1/20 「違約」、「取消」他的訂單了!
1月20日,北達濱江林xx所長來電告知本人所要求交車合約無法達成,
即原合約所訂交車日若該公司無法履行,將自動退費
(也意涵本人於原先交車名單內,因其他原因無法交車)
怎麼隔了幾天,鬼打牆又回到我被耍的原點?!所答應的事項完全消失…


訂單沒有保證年前交車?你哪隻眼睛看到他的訂單了?我沒看到,但我看到他文中有說「約定年前交車」,業務也傳 line 訊息告知可年前交車,不管是寫在單子上還是口頭承諾,都是有效力的,把自己說的話、寫的字當屁,還開甚麼展場、當甚麼業務、賣甚麼車?

我說到消保會(非消基會)申訴,是要他能取回合理的兩倍訂金,是要消保會來盯這件事情,並非認定他能就此買到車,當然這也是一個選項。消保會是公家單位,有權利做這些事情,消基會是民間單位只能幫忙協調。

事情順序是業務保證年前交車 -> 業務要求補十萬 -> 申訴後業務主管說不用補十萬那是誤會且年前交車 -> 業務又通知要補十萬不然取消訂單 -> 主管來電說按照原合約(不用補十萬)就交車 -> 主管最後來電說取消訂單。

怎麼看就是這個業務跟他主管反反覆覆把事情搞爛,關買主啥事呢?

對了不用傳給我私訊,我看到想回自然會回。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76&t=4241413

麻煩事情來龍去脈先搞清楚在回文。



附上車主訂單,眼睛睜大點。

新馬三一直以來都預接單,是你在扯什麼一般情況,
預接單是合約沒錯,那就麻煩你去看一下車主的合約內容,
那裡有寫到保證年前交車了。

後面又扯到消保會,看了就令人火大。
別一付所有問題都要找公家機關處理事情的態度,
在說下去乾脆找立委關說,還是直接按鈴控告算了。

我相信北達也不是只有通知他要補10萬,
其他人應該也都收到通知,
有補的應該差不多都可以年前交車。
其他人怎麼沒有車主上述的情況?

這是個案問題,
業務第一次要求補10萬,
車主打0800到總公司客訴,
基於補10萬是經銷商內規,
所長親自打電話像車主說明,
但經銷商還是強制要求補滿10萬才能交車,
業務第二次通知,車主仍然不理會,
造成後續的總總不愉快。

那10萬就當做是配合業務順利提早交車的條件不就好了,
還是車主信用卡額度不夠10萬,所以堅持不肯預付?

這樣好了,有本事你去消保會幫他申訴
他能在年前交車的話,
我請Mazda版友吃100份雞排。
契約就是契約 總而言之是"Mazda自己的問題"
或許是上面交代業務 讓業務扮黑臉
這就要看消費著自己怎麼想
今天付了一萬就代表車要定了
應該就排上名單 年前交車
結果Mazda搞一個補滿10萬
難怪會讓人不悅

不過你都買車了 頭期款遲早也是要繳
你又何必斟酌在那個點呢?

相信哪個課長也是被上面的婊
多一個客人高興都來不及了
又怎麼捨得讓他跑掉
我個人覺得這個人並非個案,只是這位苦主把他的經歷PO出來,相信有其他的人和他一樣.
業代都只有要求顧客,要拿車,必需要補足10萬,但卻不敢再訂單上註明交車日期.
是問若是你是消費者,已經先付了1萬預購,沒能明確告知何時拿車,現在又要求你再付金額,
難道不能有疑問嗎?

一開始業代都只是告知,1萬元付了,若不想訂,訂金可隨時退回.沒有影響,鼓勵消費者下單.
但一些後續細節,都沒詳談.

很多人的單子,可能都只是註記,訂金可無條件退回,那知後續又搞出要再加錢的戲碼,要再加錢,
那條件是不是又要重談,單子上不是應該也都要有相關註記才對.

我今天按照車商規定,補足10萬,業代還是不能明確告知我交車日期,那我補這10萬意義何在?
從頭到尾都不能給客戶保證,憑什麼要客戶再追加錢.

我相信今天要買車的顧客,都是很有誠意,我們也只是很單純的想知道,好我今天訂金付了,後續還有那些流程
要跑,大概要花多久時間,什麼時候能拿到車,消費者總有知的權利.

繳10萬活動開始後,所有預約單重排序這事有沒有確實告知消費者,沒繳的有沒有讓消費者知道,等於自動順延到最後,有繳的有沒有讓消費者知道內規,其實是誰先給錢誰機會大,但不代表就年前有車?
更重要的是,這些事都擠在12月車子第一批到港前幾天才作,連給考慮時間都沒有
有多少消費者有舊車出清, 續租車位問題,不是你業務在配額沒了說句對不起就可以,
這中間除了加10萬但不保證車何時到的風險外,其他消費者自己吸收的成本誰來承擔!
所有的資訊都是繳了應該有,年前應該拿得到,如果你內規這麼光明正大,又何必怕消費者向消保處投訴

經銷商的作法不改變,正2015年版本開賣相信這些事會不斷重演...
我認為主要問題應該來自業務在要求補足10萬時,以及後續所長出來處理時,是否有確實告知「未來是以優先補足十萬的客戶能排在前面順序,你可以不用補足,但是可能就無法保證優先順序」類似這樣的說法。
如果沒有確實告知,當然客戶會認為補足十萬只是該營業所的不合理內規,既然已經申訴客服且對方回應那就不用再補,事情就該到一個段落,自己依然會在原本的交車順序上。爾後又遇到被告知原本對方一直說是在第一批的交車卻事實又非如此時,當然會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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