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Chen wrote:
駱哥,我今天去竹北保...(恕刪)
1.對方是要去辦理出險沒錯。但是,你可以先用你的車體險去要求維修。
前面幾樓有網友也說到。先用你的車體險去修車你會有出險記錄,等對方保險理賠後就會抹消。
2.在法律的觀點為恢復原狀。理賠專員(確定是?還是值班技師?)他說的其實也沒錯。
就是對方可能會希望以鈑金烤漆方式恢復(這只是形容詞,我知道那是保險桿)。
如果保養廠直接訂新保險桿烤漆下去,對方保險公司堅持只願意鈑烤,差價部分會有爭議。
這個部分不是接車人員能夠承受。
3.建議你先打個電話給你業務,跟他說一下你的狀況以及希望的『恢復原狀』。
請他週一打電話給保險業務先以本車的車體險出險來協助處理。
4.如果要留車,你可以跟對方訴求代步車輛賠償。
我知道我這麼說可能會得罪某些單位。但是、我只是就事論事,請將心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