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720825 wrote:
補充一下這裡非十字路...(恕刪)
看來這個路口的真是危險地帶,所以線畫的那麼仔細,又雙黃線又網狀線的!!
這樣一有事故,警察量一量,路權就很清楚了!
XD~~!!依這路口的設計,車主要左轉得在網狀線前煞車打燈,確定無車後才可以一次開到中心點左轉,真是很機車又危險的路口!!
不過雖然雙方都有違規,但版主你的責任還是比較少一點,但不會完全沒責任!(因為你是卡在雙黃線跟網狀線,但車身絕大部分在車道內,而機車管他直行或右轉可都是逆向跨雙黃線行駛!!)
但我建議是雖然版主責任較小,但對方畢竟是皮肉痛,所以就交給保險公司跟法院去處理!!車禍太麻煩了,所以我現在開車都非常小心,只要路權會輸的事絕對不幹!!
1)不闖紅燈、不逆向、不跨雙黃線超車
2)不提前左轉
3)注意小巷出路口一定要緩行
4)切換車道要加速後切入儘快回正取得路權,塞車時硬切換車道更要小心!!
因為以上這些都是車子討皮痛又得賠錢的!!
小桶柑 wrote:
依我撞來撞去的經驗,...(恕刪)
關於這點........
以我撞來撞去的經驗告訴我.........
絕對路權只有''行人''而且只有在斑馬線上或是火車在鐵軌上
無論紅燈綠燈汽機車行駛經過斑馬線如有行人通過必須先行禮讓不得直接穿越
就算直行車站有較大路權那也非絕對路權,因為只要鑑定委員會爽隨時可以幫你加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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