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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妳怎麼辦

其實東港分局的警察還不錯 報警後還請替代役去東港漁市找人(覺得是觀光客所以可能去買魚) 只是太座在那孤立無援 十分不捨 月底報案至今尚無訊息
加油

小弟我看到該牌子的車都敬而遠之阿~

在停車場能閃多遠就閃多遠
其實有想問太座為何當初沒追上去.....心想 可能因為還有載小朋友 考慮到安全問題 要我可能就追上去 來個攔腰截擊 問問那位阿倪key 女人小孩比較好欺負嗎(畢竟還是沒問 不想讓她更傷心)

icehero wrote:
上個月初 女王帶著兒...(恕刪)


一句抱歉 說不出口?

樓主加油+1

super170 wrote:
記得監理站並無強制車...(恕刪)


監理單位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或中古車買賣車主登記聯一定會登記車主聯絡電話
如一般家裡進出口被車擋,或被併排停車
皆可打到警察局,警察會調出車主資料,聯絡車主移車

另外,一般車禍事故,皆可依查出之電話聯絡家屬
所以,說查不到是有點希望小事化無的心態
雖說監理站無強制登記車主電話,但這端看執法人員的積極程度,查一個一般老百姓申登的電話不難,祝~順心!

super170 wrote:
記得監理站並無強制車...(恕刪)

有種東西叫做地址....寄信叫他出來面對就好了
我遇過兩次肇逃,都是小傷一樣報警,警察就會幫你把人叫出來面對了人.
兩次都是中山交通隊
樓主好無辜,太座好可憐

雖然曠日費時,也很麻煩,時間和精神成本划不來
但若是樓主願意的話仍是鼓勵您去做,畢竟真理只有一個

不過我們只能給你精神打氣而已,花時間和精神的是而只能在這裡支持而已
怎麼會找不到人!

就看警察要不要找!

除非車牌是偷來的!

要不有車牌一定可以找到車主的呀!!

要是我遇到!

有道歉就算了!

沒道歉就跑了,報警處理!

我覺得那個時候就應該要叫他陪,這跟車禍一樣,人跑了,沒有備案,唉~慘。不過,如果確定3000元可以搞定,那找警察直接問出電話,地址,直接聯絡~
我想能開camary的人,三千元應該是會陪。至於態度,我想你也沒辦法叫他改吧!自認倒楣,氣不過沒關係,不過錢至少要回來~警察一定查的到對方電話拉!
至於提告,算了吧!這樣我覺得心裡的傷痕,三千元是買不起的~實在是太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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