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170 wrote:記得監理站並無強制車...(恕刪) 監理單位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或中古車買賣車主登記聯一定會登記車主聯絡電話如一般家裡進出口被車擋,或被併排停車皆可打到警察局,警察會調出車主資料,聯絡車主移車另外,一般車禍事故,皆可依查出之電話聯絡家屬所以,說查不到是有點希望小事化無的心態
我覺得那個時候就應該要叫他陪,這跟車禍一樣,人跑了,沒有備案,唉~慘。不過,如果確定3000元可以搞定,那找警察直接問出電話,地址,直接聯絡~我想能開camary的人,三千元應該是會陪。至於態度,我想你也沒辦法叫他改吧!自認倒楣,氣不過沒關係,不過錢至少要回來~警察一定查的到對方電話拉!至於提告,算了吧!這樣我覺得心裡的傷痕,三千元是買不起的~實在是太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