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車也開的太快了,在這麼小條的路,開到一秒內可跑完二組白線,真的速度不慢,一組白線是十公尺,二組是二十公尺,(白線是四公尺長,沒畫的是六公尺),一秒二十公尺計算,20x60x60=72000,靠這麼小條的路開到72公里,跟本就隨機活動殺人武器,我每天開大漢橋上班,時速才六十,有錢人開新車就是不一樣,是對方不對,但是樓主撞人而不是被撞。且是撞到對方才停下來的,要是對方被撞了也是對方的錯,還有被撞的後輪才離開服黃線約一秒就被撞倒的,這真的太可怕了。
soren1231 wrote:靠這麼小條的路開到72公里,跟本就隨機活動殺人武器 大大您真是語出驚人這樣有破70除非他的車是快樂表我也會算1.5秒20公尺20*40*60=48000哀呀.怎麼才差0.5秒就差了24公里?每0.1秒的誤差不就4.8公里?大大的眼睛真厲害0.幾秒都看得出來佩服佩服什麼年代了還用目測法測速..walter3653 wrote:原來一堆不會開的都會往右開..路上我要小心了. 原來東西從左邊來你不知道要往右邊躲想必你是用鍵盤在開車你有什麼資格說別人不會開要不要報個名號出來嚇嚇大家我怕你開在路上.看到什麼東西都直接剎停0和1的開車法...自己不要命.別害別人
設想一下, 如果是汽車, 碰上前面車突然要迴轉會怎麼辦? 當然是「緊急剎車」啊~!為什麼摩托車就是要閃車? 摩托車停不下來的嗎? 曾幾何時東閃西閃快要變成合理的事了對向車不管想幹嘛, 人家還在雙黃線內, 他可以硬凹他想路邊停車摩托車如果是被撞飛過來對向車道, 那沒話說, 不管什麼原因自己「騎」過來, 逆向行駛不是肇事主因是什麼?停不下來的東西, 請休閒遊憩用途就好, 不要當作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