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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3 車禍照片...也不算車禍啦 / 與警匪有關的....07/16第一頁更新....

sbsn93 wrote:
不知是對号入座還是怎...(恕刪)


就是說美
事情搞這樣也不出來說明一下就把部落格關閉了事
如果給他當上政府公務員是不是也用同樣態度處理公事

我是好奇為何只是幫忙協助申請喪葬補助會鬧的大家都認識
罪犯被使用公權力致死,政府本就會提供喪葬補助,本也不需要由民代出面
就算民代幫忙申請,這好像也高調不起來.
好奇的是怎會搞到全民皆知呢?
好人卡之王 wrote:
該家屬無力負擔喪葬費...(恕刪)


好像有一個成語叫:斬首示眾
或許現在找個地方展示,來個"爆頭示眾"也不錯
殺雞儆猴,這個費用也就省起來了
感謝冷眼大明察秋毫

對您獻上無限的敬意



米米與東東 wrote:
就是說美
事情搞這樣也不出來說明一下就把部落格關閉了事
如果給他當上政府公務員是不是也用同樣態度處理公事

我是好奇為何只是幫忙協助申請喪葬補助會鬧的大家都認識
罪犯被使用公權力致死,政府本就會提供喪葬補助,本也不需要由民代出面
就算民代幫忙申請,這好像也高調不起來.
好奇的是怎會搞到全民皆知呢?


米東大,我們都查證不關該議員的事了

請您將焦點放在偷車賊

況且您不了解議員服務處或民代立委服務處的業務就請我來敘述一下

所謂代為申請也是他們的業務

因為許多民眾不知道以他們的條件可以申請何種補助

例如:清寒之類的,那一般民眾會找這些代表或議員立委詢問並協助

這是他們的工作職責,因為他們經常經辦協辦,這樣說您了解嗎?

不是申請補助一定需要官員出馬

況且申請也是請助理協辦,不會是官員,這樣瞭解嗎

另,斬首示眾~也不錯吧

被爆頭....

好恐怖....

只能說~歹路無倘走
警察不是軍人也不是特種部隊
打靶也不是瞄準頭部或是心臟的
警察是保護百姓 軍人/特種部隊 才是訓練來殺人的

爆頭 也是不小心的
那麼多人 如果一開始就瞄準那個高度
當車子移動 很有可能打到自己人

這個事件 應該是跟之前那兩個強姦犯一樣
都是因為車輛移動衝撞 導致的

台灣真的過於保護人權
不是說罪犯不能有人權
而是感覺上罪犯的人權比善良百姓重要一樣

美國 很多地方都沒有死刑
就算還有死刑的地方 也很多年沒有執行了

但是 拒捕等被警察打死的 比死刑犯還多

罪犯有受審判的權利 警察有保護自己 保護百姓的權利&義務

這兩樣應該是不衝突的

但是在台灣 警察保護自己要被告
哪來保護百姓的義務?

未成年開車 衝撞警察就不能開槍?
現在未成年有槍枝的也不少 誰知道阿

衝撞警察被打死 要國賠?
那個罪犯造成其他人的損失找誰賠?
冷眼3579 wrote:
兩台福特警車 & 紅...(恕刪)


不一樣啦 跟馬3共用底盤的是focua
andiliu wrote:
真這麼神奇 ?? 真...(恕刪)



電磁脈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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