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y wrote:
開槍是合理但警方被告...(恕刪)
這就是台灣的"民俗風情"特色
警察的命不是命~被歹徒撞了誰叫你不閃快一點! 抱歉 我撞你警察可以誰叫你領我稅金!
我家歹徒自己都捨不得打了 還輪到你爆頭~
打中歹徒不論哪裡都執法過當啦!!(警察們 辛苦了 這樣的事還多著呢)
來回強力衝撞....就算普通人也會發飆啊!!更何況可以合法使用警械的警察
歹徒絕對也是想呼伊死的心態的! 那警察回擊也無可厚非阿!! 在我看來 非常正確!!
在美國 只要警員"自認"生命受到威脅" 誰理你對空鳴槍阿!
直接打到沒子彈為止!!!(也許我電影看太多.....)

至於那位議員.....講難聽點 我龍潭人都不知道他哪位了!!
不這樣搞 誰知道他誰阿~(抱歉 小弟我見識少)!
曝光量有了 就OK了嘛~ 效果如何就再說瞜~
維持正義的警察先生 請加油 我們給你們鼓勵!!! good job!!

Mr.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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