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爪 wrote:
但是對方現在一直要求要我們先付費,讓他們修車,至於保險公司那邊,對方表示保險公司後在給他們錢就好,我現在不懂的是,究竟是要先付賠償還是保險公司來看再說?
還有車馬費3893算高嗎?
保險公司是拒絕私下和解的 因為和解以後 保險公司就不能代位求償了
所以您如果覺得這價格還負擔的起也算合理 決定和解要簽和解書 可以問一下調解委員之類會有範本
之後銀貨兩訖,因為只有財損 所以也不必擔心之後另外被告刑事傷害 和解書只要簽好即可
至於他那邊,他跟您和解以後 保險公司就不會出險了 (不然保險公司幫他出 他又跟你拿 又不是大紅包 哪這麼好賺)
反之 他如果先辦出險 那之後就是保險公司來跟您談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