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louyang wrote:
之前看新聞Focus...(恕刪)
我只知道在美國,消費者絕對不會等政府官員依法去保障他們的權益,
玩法律廠商比任何單一消費者都厲害的多,但團結的消費者卻比任何
法律都厲害且有效,好的產品或好的服務其實都是這麼來的.
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保養廠進行維修之前(進料可視為維修動作
的一部份),有沒有徵得車主的同意,我開了10幾年的車,進出大小保養
廠好幾十次,還沒有碰過不經過我的同意就直接維修,事後強制收錢的
情形,即使換個燈泡也一樣,這幾乎是所有車主與保養廠的共識,進行任
何維修前一定要先報價徵得同意後再開始進行,樓主的案件會得到那
麼多網友的共鳴,就是那家保養廠踩到了這個紅線,當然網路世界真真
假假,樓主也可能捏造整個事件,或車主事實上已經同意維修,樓主卻堅
持沒有,如果是這樣的話,樓主也已經講的很清楚了,所有法律責任他自
己負責,但在那之前,樓主確實把整個事件交待的很清楚,站在同是消費者
的立場,我們有什麼理由不支持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