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uaT wrote:台灣對於生命的尊重認...(恕刪) 台灣流浪動物的問題就是在於那些飼主. 只要飼主持續任意棄養. 政府永遠有抓不完的流浪狗.不知道其他國家是怎樣. 美國只要是流浪貓狗, 在shelter的時間一到沒人領養, 通通送去安樂死. 雖然殘忍但是也讓這些飼主在棄養時三思其行為結果. 所以撲殺就是不尊重生命? 也許這是不能避免的惡吧
.........全面撲殺畜牲野狗,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我開的車是你的車車上一代:PREMACY我也跟你一樣新車沒滿月就出事,不同的是:我是跟人家對撞!一個年輕人從巷子騎機車衝出來,迎面跟我對撞!想也知道,我車車的損傷比你重多了.....當然後面的索賠程序最後搞到法院去,花了好幾個月,我拿回了全額賠償!依照你的邏輯,我應該...............全面撲殺飆車族,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素大帥耶 wrote:同意大地不是為車輛而...(恕刪) +1...建議大大說話留點口德!從大大的口述中就知道你的素養了!!!動物是有被保護的權利~是人類佔據太多資源了好嗎???不是那條狗害了你的車要烤漆!就算是也花個錢烤漆就好!說不定這條狗已經內傷一命嗚呼了...畜牲這字眼對現在的文明人來說!直接在網上重複使用實在是不雅.有礙觀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