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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竊]這就是中華民國的公家機關(怒)

psza wrote:
1.連結點過去,根本和公務員扯不上邊,這是哪門子的告不成?真是雞同鴨講,請先去搞清楚再說
2.我還真的沒聽過,是在哪個地方上班的公務員這樣講?我滿想去看看他的業務工作量有沒有資格可領到5萬以上

不好意思
說明不夠清楚
您說某網友說公務員如何如何會被告
這必須有位公務員說該網友的言論毀謗她/他
然而法院判例告訴我們,該網友並沒有針對特定公務人員某某某說如何如何,所以這是告不成的。
這樣解釋您瞭解了嗎?
至於月薪五萬還嚷嚷薪水太低的基層公務人員,請前往您住家附近的國民中小學看看就知道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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