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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世貿車展 馬自達賞車 務請配戴安全帽 以策安全~不再更新

TDMAP wrote:
誰證據多誰就站的住腳這點不懂嗎?...(恕刪)

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
如果在法庭對於有利於己的主張不能提出證據證明時,則必須承受對造當事人所造成對己之不利益。
更何況王田業務員已傷害被害人在先

#11323 #11323
這是敝人的餘興節目----癡癡等候,期盼勇奪12345。
純屬個人感官發言~

有不同聲音就一定是幫腔?消毒?代業?槍手?

意見不同~無需要這樣揶揄抹黑吧?!~

個人只想以客觀的看事件~

無意義的挑撥回文就免了~

如按某幾位的道德觀~

Mazda應該送小弟一台車開開才是~

後續還請大哥幫小弟爭取~在此先感謝先進~~

Jerry_chang wrote:
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句...(恕刪)


那請你去給他們敲一下然後有"輕微腦震盪"時,他們又合起來兇你,看看你會如何處置,請誠實報告,老闆,謝謝.
這次事件讓普羅大眾收到的最大收穫就是

一間具有規模的車商

在事情爆發後不但沒有徹底檢討的思維

反而運用其力量讓媒體禁聲、網路留言消失

企圖湮滅證據

或許他們是期望有一天人們會忘記這次的事件

客人未必是上帝,但客人一定是老闆。
你把老闆的頭敲了,人家要叫你主管出面處理,扣你的錢,這也是剛好而已。
看到現在馬牌的那些業務還不認為自己有多大的錯,這樣的態度出事也是遲早的。
弄到十個過路的有八個以上都認為那些業務過分,這樣的人也能算做服務業的?
如果在酒店小姐拿酒瓶往你頭上敲
你頭很痛叫他道歉

請問~ 少爺會不會進來跟你說

你要酒瓶跟你道歉嗎?
要不要順便叫警察? 要不要順便叫救護車?
我可以請你進來也可以請你出去?
出去!!!!現在!!!!!

我想酒店應該不會這樣吧
而且~ 幹部一定會馬上出來很客氣的解圍的啊
你說是不是
影片裡面的不是業務吧,看起來怎像吃檳榔喝酒的兄弟,業務的素質都不用挑選的嗎
omfr wrote:
iLove_mazda的說法是被王田K頭的苦主要主管說清楚如何懲處這位女業代

應該是替王田強出頭, 不小心擦槍走火


龍有逆鱗,觸則殺之!

王田小姐的人緣很好啊, K頭哥要求主管懲處王田小姐, 那是犯了逆鱗!
結果是脫衣哥由義氣哥變成意氣哥, 又變成魷魚哥.

#11330

Jerry_chang wrote:
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句...(恕刪)


上酒店的會不會有同樣的處理是不一定..
不過常上酒店的背景通常也不會讓酒店為了一個員工而惹得起..
輕則條子常常來臨檢,事後敬茶敬酒道歉包紅包是少不了..
重責砸店開槍傷人惹來殺身之禍..這就不是酒店所樂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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