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所謂安全距離的定義就像你說的“仍可保有 有效反應之距離”,對方急煞我並沒撞上,這樣何謂是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我覺得我這部分要釐清一下。
再者,BMW沒保持距離撞上我並不是我的重點,我根本也沒有車損也沒有要求償,我探討的是小黃這樣的行為是否有任何違規的地方而特此發文請教。 你仔細看影片,急煞又外切到後方摩托車的動線,請問如果是你家人在後方,你作何感想? 或許有你所謂的”道義責任“,但在現今社會中,這值多少錢? 能帶給小黃司機什麼教訓?
SHCC wrote:
1.是不是適用,這...(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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