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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da taiwan 北達汽車好棒棒 真為員工著想~~~~~

如果覺得這不合理其實就是換一家來做,就真的不要委屈自己待在這公司就好了。
可以考慮去賣神車呀~
難怪最近經過馬自達...業務像站崗一樣!!很精實喔!!
RJason wrote:
難怪最近經過馬自達...業務像站崗一樣!!很精實喔!!


日本來管 果然不一樣餒! 不然要想之前一樣 出去 現在! 的業務嗎?
嘴炮……厲害你來賺,出嘴巴都很輕鬆,
齊爾-D-01 wrote:
做不了就換工作啊何況...(恕刪)
太誇張了吧....站久了腳也會酸阿,抖個腳也扣錢....真是間奇怪的公司制度,而且全時專人監控所有業務....這沒有侵犯到員工的隱私權嗎?對公司員工斤斤計較,雞蛋裡挑骨頭,這樣向心力會好?一點都不人性化的管理!
我在馬牌工作!底薪20000!但是我每個月賣出的前2部車要自己貼5000進公司!下個月公司就會發20000底薪給我!所以底薪其實是10000!我也知道公司是在閃勞基法的最低薪資規定!但在馬牌待久了賣起來也蠻得心應手的!所以雖然知道公司薪資條件不好每個月也還撐得過去!我也很贊同產品水準提昇很多!相對人員素質服務水平都應該要提昇!但是公司您要要求這些!底薪應該也要達到一個最低水準吧!另一方面罰則是不是應該要公告週知!您要的迎賓要標準到什麼程度!公司裡面哪裡可以用餐哪裡不能用餐是不是應該要說清楚!在公司人人躲攝影機死角吃飯!上值班台一天就是6小時!伸個懶腰罰5000!這樣也算合理嗎?

Mocha社長 wrote:
我在馬牌工作!底薪20000...(恕刪)


罰則是不是應該要公告週知!您要的迎賓要標準到什麼程度!
↑↑↑終於有人說出重點了....

就跟開車超速一樣,這路段沒有標示限速60,你開70過去後突然被躲在草叢裡的條子閃了一下違規超速


這樣你們會不會很幹?!
remixpaul wrote:
小弟我 上禮拜去北...(恕刪)

話說 上個禮拜到板橋文化路的MAZDA看車,一位女業務來接待,心想怎麼運氣這麼好,第一次來看車就是個美女業務來接洽,後來開始看車去卻是痛苦的開始。我問什麼,她什麼都''一問三不知'',都跟我講一句''等等,我問一下!'',天啊!!!這很明顯的就是剛入行沒多久的新人(好像姓孫吧....),我就是不瞭解我才會來門市,既然妳是這間公司的業務,對產品的知識應該要足夠,而不是我問妳,妳再去問別人!!!如果這樣我乾脆在家直接看電腦就好為什麼還要特地跑一趟門市?我當下的感覺真的不是很好,連最基本的這台車要加什麼油,她都搞不清楚,這台車有什麼配備也不是很懂,,我問一個問題她就跑去求救一次,其實有點想跟那位女業務說還是換個專業的業務好了,但是基於不想讓新人心理受創,所以就忍住不說了,後來看到馬二的時候旁邊有張圓桌,坐著一位年紀蠻大的男業務,感覺應該是主管,但他很專心的在看著他的平板電腦,心想這主管應該是很認真的在看公司的資料,所以才沒有搭理我,心想不搭理也沒什麼關係,就繼續看車,因為太太有點微胖,所以我特地繞到副駕駛去看看空間,當正要走向櫃檯的時候瞄到,天啊!!! 這位主管居然在玩線上遊戲,玩的超級認真,完全就是沈浸在線上遊戲的世界裏,好像新人不會介紹車子,不懂配備也都不關他的事。現在看到樓主的這篇,頓時間懂了,原來現在的業務只要會站衛兵,什麼都不懂也可以,主管沒有對新進的業務人員進行該有的教育訓練,只玩遊戲也可以。
一走出門市,就下定決心,決定不在參考馬牌的車子,所以要買這牌子的客戶真的還是要多多考慮啊。。
總結:如果產品知識不足沒關係,只要會站衛兵就好。
在這裡當主管,你只要會玩遊戲就好。
Mocha社長 wrote:
我在馬牌工作!底薪20000!但是我每個月賣出的前2部車要自己貼5000進公司!下個月公司就會發20000底薪給我!所以底薪其實是10000!我也知道公司是在閃勞基法的最低薪資規定!但在馬牌待久了賣起來也蠻得心應手的!所以雖然知道公司薪資條件不好每個月也還撐得過去!我也很贊同產品水準提昇很多!相對人員素質服務水平都應該要提昇!但是公司您要要求這些!底薪應該也要達到一個最低水準吧!另一方面罰則是不是應該要公告週知!您要的迎賓要標準到什麼程度!公司裡面哪裡可以用餐哪裡不能用餐是不是應該要說清楚!在公司人人躲攝影機死角吃飯!上值班台一天就是6小時!伸個懶腰罰5000!這樣也算合理嗎?


以法律的角度來說,公司要怎麼規定都可以,但規定只要侵害勞工權益就不行。

所以罰則不是公告就可以了,企業的罰則必須寫明在勞動規範裡面,當中需要包含:
1.會遭受處罰的行為與原因
2.事實的認定
3.當事人提出申訴辯解的時間與流程
4.罰則

這個勞動規範還需要送勞動部才會完全有效...不過通常像是做什麼事情要罰款、扣薪這種的規定,送勞動部一定被打槍要企業修改之後再提出。

如果有人對公司的規範、懲處有疑慮,可以寫信向勞動部陳情:
http://kmvc.mol.gov.tw/docpcasenet/

我要寫信之後大概描述一下狀況,勞動部專員會打電話跟陳情人做確認細節,最後會給一個正式的回函mail,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回覆,拿去要求企業修正即可。
勞動部的回函上會有專員的聯絡方式,如果企業不服,可以直接聯絡勞動部。

以上是我實際用過的,如果有需要像公司提出抗議之情事,又不確定自己站不站的住腳(比如犯錯被扣薪水之類的、或公司規定不可以開車上下班一定要搭公車捷運之類的),都可以寫信給勞動部(最好檢附證據,比如LINE的截圖、薪資條等等)。
TO ptt7788大大:
服務品質真的是很爛.......讓我很傻眼..最基本連我電話都不留,當下離開就直接把業務名片丟進他們營業所的大門外!
真的是該好好整頓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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