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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都是受傷的人最大嗎 ?? 好不公平!!


大龜5408 wrote:
我上個月也是在等紅燈時被人從左後撞上(機車撞機車),筆錄上也有註明我是靜止狀態。對方受傷,我人車平安,警察也是說,對方可以告我。我後面又沒長眼睛,真是不公平。...(恕刪)

越來越多苦主網友的真實案例浮上檯面了
甚麼路權?
還不是死者為大傷者為大
一個小路人 wrote:
給你一個建議
你可以不要開車,就不怕這些事情了
並沒有人拿著槍逼你一定要開車吧...(恕刪)

給你一個建議
你可以不要用電腦跟搭捷運阿 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
並沒有人拿著槍逼你一定要用電腦跟搭捷運吧
在台灣
就要有這樣的認知
肇責?能怎麼樣?
公道?能當飯吃嗎?
一旦有人受傷
和解是最快的路
不用談一秒鐘幾萬塊的人
光是一個上班族
跑法院花費的精力和時間
就足以讓人心力交瘁
還不用說可能要請律師的錢
和解的金額是關鍵
那些想要藉由交通事故大撈一筆的人也要想一想
上法院並不能得到更多
過失傷害前科又如何?
罰金也不是繳給你
我想這也是調解委員會需要強調的部份
還有一直強調保險的人也不要給大家過度的期望了
保險員怎麼會在乎你要背前科?你要上法院?
保險是保障萬一碰到無賴不賠錢
自己的損失有人可以代為補償
絕對不是希望藉此可以全身而退
以訛傳訛的說法還真多

該不會又要出現01版的督割案嗎
重機喜好者
咖啡加紅茶 wrote:
每次看到這種討論

我都還是很偏激的想講,要自殺的人,跑出馬路給車撞一撞就對了
還可造福家人...尤其那種欠債,被逼的走頭無路的人...

雖然這話偏激,但就是倒出台灣開車族的無奈......(恕刪)

一點都不偏激
你講的是真的阿

想自殺還留一筆錢造福家人的
請去路上找車撞
找稍微貴一點的
就是那種百萬國產車
或是兩三百萬進口車
這種通常背景不會太強又有點錢
不要找一台一兩千萬的超跑去撞阿
人家的律師團跟兄弟們會玩死你的

想殺人又不想蹲太久的
請先買一瓶高粱
然後開車去撞人
撞完以後
整瓶高粱灌下去
然後睡覺
等到有人報警
警察來叫醒你
你再說"花生省魔術了?"

威爾康塗抬萬

muriel0327 wrote:
很好奇,如果受傷的最大,那改天等法官或檢察官開車時,故意衝過去給他撞。
會有什麼結果? 應注意而未注意?
...(恕刪)

這個說法
我家人有提到過
真的很奇妙
從來就沒有這種事發生過耶

不過我看
這種情形
法官會判
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是他啦
是你行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看到他車來了你不會閃嗎?

反正他說了算啦
呵呵


gsr0726 wrote:
最近開車和機車發生了...(恕刪)


台灣應該落實路權觀念!
沒有路權的撞到有路權的就是錯!
現在法律跟法官都是沒用的

撞死闖紅燈的你也有事,但是他違規造成的你還是逃不過連帶責任

車禍也一樣,除非對方人很好不追究就走了,要不只要車禍都會說啥誰對幾% 你對幾%
你要負責幾%


很莫名其妙


例如像我車停在買早餐被撞倒,要對方陪全新維修(我車保養很新),警察就在說沒在陪新的
我說要是他今天不撞我,我就不用修,若今天換你被撞,莫名其妙要自負這些損失這樣對嗎?
他就啞口無言了,在台灣這鬼島已經很多事情被扭曲了。
受傷通常還好
但如果嚴重到重殘或是植物人的話
那就另當別論了

十次車禍九次快
能慢則慢啊.....

christ wrote:
解委員會啊~唉......(恕刪)

請問直接上法院 法官不恐龍的話是依肇事責任來看的嗎
如果不幸對方肇事還要賠對方 不賠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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